实控人“老鼠仓”被罚没超2666万!基金经理利益输送亏损超百万元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是证券市场的操守红线,但“近水楼台”的职业便利和金钱诱惑往往令人利欲熏心。

证监会网站3月11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珠海中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青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但王青方的如意算盘却落了空。证监会决定:对王青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333.12万元,并处以1333.12万元罚款。

实控人“老鼠仓”被罚没超2666万!基金经理利益输送亏损超百万元

证监会网站同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中联金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金储)期货投资总监及中联金储-国金证券-中联金储先锋组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先锋组合1号)基金经理杨卫东利用期货交易利益输送,导致管理基金财产亏损超百万元。证监会决定对杨卫东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另据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杨卫东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实控人“老鼠仓”被罚没超2666万!基金经理利益输送亏损超百万元

投资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2016年5月24日,中南投资与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期货)签署《投资顾问合作协议》。7月7日海通期货-中南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南1号)成立,中南投资负责中南1号的日常操作建议。中南1号存续期间,中南投资方面由王青方实际履行投资经理职责。

整个操作过程中,王青方知悉中南1号投资建议、交易执行等未公开信息。

行政处罚书披露王青方控制使用“陈某初”等多个证券账户的具体情况。王青方、陈某初、刘某凯、杨某恩、李某、王某松分别承认了王青方控制使用“李某”“陈某初”和“中南1号”证券账户。

王青方在担任中南投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经营管理中南投资期间,虽然名义为中南投资顾问,但实际履行投资经理职能,负责“中南1号”证券账户的投资决策和下单操作,知悉中南1号未公开的交易信息,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6日期间使用“陈某初”“李某”证券账户,稍早于、同步于或稍晚于“中南1号”证券账户趋同交易有关股票,获利1333.1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王青方的上述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违法行为。

辩称不同于一般的老鼠仓

终被罚没超266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青方提出如下申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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