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但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所有城乡居民。
以下人员也可在我县参保:1、外来人员。持有我县居住证的,可以参保缴费。2、大中专院校学生。已经在校参保缴费的,则不必在我县参保。3、外出务工人员。已经在外地参保缴费的,则不必在我县参保。4、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但须在缴费期内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纳次年的医保费用。
二、缴费期限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情况可顺延至2020年2月29日。
三、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2、资助参保
(1)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医疗保障局给予全额资助。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省、市财政各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补贴,县级财政按每人160元补贴。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未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困难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由县医疗保障局给予每人60元定额资助。缴费人先按250元全额预缴,其定额资助资金于2020年3月底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等渠道支付给缴费人。
同时具备多个身份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四、缴费方式
1、自行缴费
(1)手机银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陕西信合、中国工商银行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须持有相关银行的银行卡)。
(2)陕西信合助农E终端缴费:陕西信合助农E终端在各镇(街办)村组均有分布,缴费人可就近办理缴费。
(3)银行柜面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陕西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县内营业网点的柜面办理缴费。
2、集体缴费方式(委托机构代收)
县税务局委托村(居)委会、社区、银行等集中代收。
咨询电话: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服务监督电话:富平县税务局8210071富平县医疗保障局8218119
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
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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