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公開招聘68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附填表說明)


金昌市公安局公開招聘68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附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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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力量建設,根據《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金昌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8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一)市公安局應急處突隊:43名,承擔日常巡邏、執勤、應急處突任務及其它警務輔助工作。

1、勤務輔警28名(男性);

2、文職輔警15名(含女性5名)。

(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19名(男性),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從事交通管理和路面執勤等警務輔助工作。

以上崗位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8名(詳見招聘崗位列表)。

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務員相關待遇,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在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指揮、管理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道德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自願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

(二)金昌市戶籍(含金昌市生源)或現居住地為金昌市(以居住證為準)。

(三)年齡18週歲以上、25週歲以下(即1995年3月12日至2002年3月12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五)男性身高不低於1.70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米;

(六)雙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8(含4.8);

(七)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肢體功能性障礙和其他生理缺陷,無紋身、瘢痕等特殊印記,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八)優先招聘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全市公安機關在職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全市公安機關臨時聘用或公益性崗位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退役軍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和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12日至3月20日

2、報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錄金昌市公安局網站(網址:http://gaj.jcs.gov.cn/)下載填寫《金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並將報名登記表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時間以發至郵箱時間為準,逾期報送的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所有應聘人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確認,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畢業證件、學信網證明、退伍證、單位證明等個人資料原件及複印件,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4張(背面註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全市公安機關在職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全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需提供民警和輔警本人所在單位政工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勞動用工合同。工作人員現場審核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並對應聘人員的五官、身高、體表裸露部位有無紋身等情況進行初審。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時必須由本人參加,不接受委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後,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要求的崗位,根據考生報考意願,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崗位人數進行調劑。

(三)筆試(佔總成績的60%)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准考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2、筆試內容:共一個科目,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

3、筆試答題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採用閉卷方式,用漢語作答。參加筆試的人員需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

4、按照報考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時,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出現其他特殊情形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決定。

5、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全市公安機關在職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全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3分。以上加分不累計。

(四)面試(佔總成績的40%)

1、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數達不到1:2的比例或出現其他特殊情形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准考證和麵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時考生抽籤確定面試考場和順序。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4、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若總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六)體能測評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

1、參加體能測評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准考證和麵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適當降低標準,具體是:

男子組科目及成績: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6,1000米跑所用時間≤4′40′,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60釐米。

女子組科目及成績: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6,800米跑所用時間≤4′35′,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25釐米。

三項體能測評有一項不達標即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3、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1、體檢範圍:在每個招聘崗位內按男女以考試總成績排名,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進行。

3、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額遞補。遞補仍然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時,可在其他崗位未能進入體檢的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4、體檢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准考證和麵試通知書,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

(八)考察政審

參照人民警察政審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被考察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情況。

(九)公示

綜合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影響招聘情形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十)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與市公安局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首次合同期為3年。勞動合同期滿後,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市公安局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四、人員管理及有關待遇

(一)人員管理:招聘人員按照《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及市公安局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招聘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有違紀違規行為和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安機關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係。

(二)工資待遇:

1、聘用人員試用期工資按照金昌市臨時聘用人員工資標準每月1620元執行。試用期滿後按《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和《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標準執行,月工資2950元以上,並繳納“五險一金”。

2、試用期滿後社會保險、年休假、衛生保健等待遇按照《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執行。

3、按照有關規定配發警務輔助人員服裝和標識。

五、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由金昌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金昌市公安局公開招聘

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1.崗位列表.pdf

2.登記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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