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不如疏、训不如辟

“己亥末,庚子春,荆楚大疫,染者数万”,直至今日,全国人民仍多数待在家里“战疫”。科学研究表明,这次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而究其来源,十之八九来自于蝙蝠。

通过统计发现,在一个密闭空间内,病毒传播速度会更快,所以关于预防的方法,专业人士推荐要“多通风”。虽然目前有“气溶胶”传播病毒的说法,但总体来看,在大马路、公园等开放场所,相对于密闭空间的病毒传播还是少一些。

而感染病毒后的肺炎症状,很多也是因呼吸困难而发生生命危险,简单说就是呼吸系统不通畅。

至于说到蝙蝠,其实挺无辜,虽然专家说蝙蝠的身上携带了很多病毒。大家都知道,蝙蝠很少在公开场合出现,也很少在白天活动。

看来,无论对付病毒还是对付疾病,“通气”都是必须的,通则不痛,痛则不通。

而病毒,也总是与黑暗、密闭相随。开放则排毒、密闭易生病。堵不如疏。

这次的冠状病毒之所以被冠以“新型”,在于此前没有见过,其症状特征类似当年肆虐神州大地、至今令人谈之色变的SARS。

不久前,武汉有八名医生为了向周边人示警,在微信群将之称为“SARS”,而被有关方面以造谣“训诫”。

八医生们做的,正是“通气”的事。有关方面的做法,则是意图制止“通气”。

其结果,病毒悄悄在封闭的情况下繁衍了半个多月,最后像被压缩的气体一样,爆炸了。

还是这几天,刑辩圈子一位颇有名气的律师把自己手里掌握的办案人员“涉嫌”刑讯逼供的视频公之于众。对其做法,刑辩律师们很少有不支持的,而且对其勇气佩服有加,各方多有撰文,论述该律师做法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而另一方面,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却是截然不同的态度,要求该律师将视频删掉,否则,“会通报有关部门”!目前,律师的文章已经“因违规无法查看”了。

在我看来,讯问录像作为证据取得过程的客观记录,是证明证据合法的原始载体,公之于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敢公布出来才不正常。这是本不必费口舌论述的。

从影视剧作品中展现的情况看,我国古代县太爷审案,县衙门口总会有一堆群众围观,并没有看到要对群众的身份进行核实(事实如何,无法穿越回去考证,但愿不要被指控为“造谣”)。如今的庭审,想要旁听多数也是可以的,但身份证是需要交上去被核实的,而且在宣读庭审纪律时,总会申述的其中一条是“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

我想,录下来,无非也是给人听给人看的,或者自己拿回家去重复听重复看,或者拿着给更多的人听和更多的人看。归根结底是给人听和看,这与到大堂上去听和看本质上有何区别呢?为什么必须得经过许可呢?我们的法律如此正确、政策如此英明,让更多的人学习学习进而遵守、让更多的人明辨是非对错,不更好吗?

即便,法庭上各方说的话和展示的证据包含了病毒,到太阳底下通通风把病毒杀死就行了嘛。

曾经去过几次昆明。基本上都是来去匆匆,很少到处去逛逛。只有一回,工作之余、赶飞机之前,一人到滇池边感受了一下昆明之肾,吹了吹滇池的风,又去翠湖和陆军讲武堂、闻一多殉难处转了转,与翠湖的海鸥作了亲密接触,对近代史上的英雄们进行了一番缅怀。

虽然之前也听过庾园,知道是歌手庾澄庆的祖居所在,但那次竟没有想起来去看看。

略微查了一下庾澄庆祖父庾恩锡的历史,才知道庾老先生在园林方面颇有造诣,那个翠湖就与他有很大关联。

他除了精心设计了庾园作为自己的私宅,还在滇池边另外修建了一栋别墅,名曰磊楼,用石块砌成品字形,名曰磊楼。据说,磊楼的含义是“光明磊落”,体现了主人对自己做人做事的要求。

当然,前述信息均来自网络,真实与否也待考证,这大概应该不算是“传谣”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