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开封市1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1名法律援助先进个人、1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3名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榜上有名。
《决定》指出,此次表彰目的是为了激励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奋发进取。《决定》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改革发展再立新功。
此次表彰范围涵盖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6大门类,表彰对象涉及13类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集体、14类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个人,是司法部首次全国性、大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表彰。希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砥砺奋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推进新时代开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个):
河南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名):
郭青青 开封市尉氏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个):
开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3名):
杨 华 河南源翔律师事务所
康红柱 开封市大梁公证处
房继军 开封医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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