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獲批後可開診營業

記者 翟詠雪 報道

晨報淄博3月10日訊 今天,記者從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隨著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調整為Ⅱ級響應,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的總體部署,全市臨時關閉的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可分類分批恢復營業工作,多項規定舉措也將為安全複診保駕護航。

即將恢復營業的醫療機構需經過一定的批准程序,由醫療機構提出申請,經人員培訓考核和現場檢查後,由區縣衛生健康局確定是否開診。診所所有工作人員應做好健康體檢並如實提供個人健康信息,患病工作人員不予上崗;所有醫務人員均需參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診療方案、防護技術指南的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相關部門將對開診單位的工作流程進行現場檢查,對消毒隔離、醫護人員防護、疫情防控相關制度等進行驗收;其它需要具備的條件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區縣衛生健康局綜合條件後給予恢復營業批准,並公佈。

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在疫情期間應做好醫務人員防護,診療活動期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手衛生;做好清潔消毒管理,嚴格落實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診療環境(空氣、物體表面、地面等)、醫療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潔消毒,嚴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洩物、嘔吐物的處理,嚴格終末消毒。同時還要規範患者的監測、做好診療服務,對口腔治療、眼科、耳鼻喉檢査操作、面部針灸等高風險檢查治療項目暫不予開展以及加強醫療廢物管理。

相關部門將加強對複診醫療機構的行政監督檢查,實行工作人員日監測制度、發熱病人的日上報制度、衛生監督檢查常態化,對不按規定開展診療活動的予以及時糾正,對違法執業行為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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