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
與每一個人的健康息息相關
依法執業
是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服務
和保證患者安全的底線!
然而有些“醫生”沒有資質
卻開起了診所
為患者注射藥物、問診
不僅擾亂了醫療安全秩序
而且嚴重損害了患者的健康!
為嚴厲打擊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國家衛健委《關於開展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2019年臨淄區組織開展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了8起非法行醫案件,具體是:
1、劉德華,男,70歲,非法行醫地址:臨淄區稷下街道槐行村1甲1號。查處時間:2019年10月21日。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七條,給予沒收藥品器械,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石立鳳,男,76歲,非法行醫地址 :臨淄區鳳凰鎮西申家橋村408號。查處時間:2019年3月28日。違反《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依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給予沒收藥品器械,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3、王紅霞,女,43歲,非法行醫地址:臨淄區稷下街道耿王村103號沿街房。查處時間:2019年8月20日。違反《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依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給予沒收藥品器械及違法所得 5130 元,罰款5000 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5、孫維河,男,50歲,非法行醫地址:臨淄區大武路19號淄博市自來水公司東風水廠內大門南側平房西起第一間。查處時間:2019年3月5日。違反《中醫藥法》第五十六條,依據《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 ,給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6、王立固,男,49歲,非法行醫地址:臨淄區齊都鎮河崖村3
64號。查處時間:2019年3月26日。違反《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依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給予沒收藥品器械,罰款5000 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7、張百重,男,63歲,非法行醫地址:臨淄區皇城鎮燈籠村159號。查處時間:2019年2月28日。違反《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依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給予沒收藥品器械,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8、何勇,男,52歲,非法行醫地址:臨淄區稷下街道東安次村188號北側民房。查處時間:2019年10月21日。違反《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依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擬給予沒收藥品器械,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目前正在履行處罰程序之中。
如果有發現“黑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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