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說是“衣”其實是背心,那為什麼不把人的四肢也保護起來?

功德無量43


實際上,防彈衣和防彈頭盔一樣,保護的僅僅是飛濺的彈片,對於全威力步槍彈的直接射擊來說,抵抗效果是很差的,即使沒有被直接擊穿,保護對象也會因為子彈巨大的衝擊力產生不同程度的內傷。

另外,相較於軀幹部分,士兵在戰場上四肢被命中後存活率是要遠大於軀幹部分被命中的,傷口處理起來也要更加的方便。再加上為了不妨礙士兵的戰術動作,提升士兵在近距離交戰時的反應速度以及存活率,防彈衣大多不會對四肢進行覆蓋。

即使是重型防彈衣也僅僅是對腰部以及頸部進行了額外的保護,並非是像中世紀歐洲的重甲騎士那樣將自己包裹成一個鐵皮罐頭。畢竟對於需要進行負重十幾公斤長途奔襲的陸軍士兵來說,多餘的防護僅僅會增加體力的消耗,導致戰鬥力下降。

當然,這並非代表全保護防彈衣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在一些特殊崗位,全保護防彈衣還是受到了極大程度的青睞,比如美國的拆彈部隊。但每個在此崗位工作過的人都心裡清楚,這一身沉重的防護不過是在炸彈拆除失敗時為自己留下較為完整的屍體罷了。


區域拒止


要求不高,扛上二十斤的東西跑五公里去,跑上兩公里你就會明白防彈衣包裹四肢的想法是多麼的愚蠢。

軟質防彈衣的重量一般是在兩三公斤左右。

如果加上防彈插板的話,重量會大於5公斤,更何況士兵在作戰的時候,要穿的可不僅僅是一個防彈衣,武器彈藥備用彈匣都得算上,這一套少說也得有十幾公斤!

防護性能強點的防彈衣會稍微增加覆蓋面積,但是也大不了多少,原因就是一個字,重,短兵相接都時候可不是站樁對射,而是需要不斷的進行機動,重一公斤,都會讓士兵都負擔更大一籌,就有可能在戰爭中拼消耗的時候因為體力不支而死。

所以防彈衣要保證的僅僅是死不了,而不是全須全尾的下來。

所以說護住頭和軀幹已經不錯了,別指望更多,撐死了給你來個護襠

就這個還是一群男兵強烈要求之下才加上的,畢竟要是沒了那根,還不如死了算了,高層想了想很和邏輯,所以嘛,加上吧,畢竟當個太監確實夠絕望的。

至於為啥加護襠就不說重量了?

原因很簡單 我就是不穿防彈衣也得把護襠帶上

脖套也是同理

就這還沒算多餘的重量對士兵靈活性的影響。

所以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有個防彈背心就不好吃了


嘯鷹評


為什麼呢?其實很簡單,用不著像那些回答一樣,那麼多長篇大論。我穿過防彈背心,防刺背心,排爆服,搜爆服,感覺第一是硬,四肢包覆後行動不靈活。不要以為軟質防彈衣或者防刺服就是軟的,比衣服硬多了,加上插板或者增加凱夫拉厚度那就更硬。

第二不透氣,熱,夏天容易中暑,特別排爆服,一輪下來裡面像水溝裡一樣又溼又臭,只有比較好的帶通風製冷。

第三沉重。排爆服就是全包的,防護指標不同重量也有差異,全套三十多到四十公斤,一個人根本穿不了,走起來也很慢,除了手,很多動作是做不了的。

所以,沒有外骨骼系統,單兵就不要想全包防護了。能穿著不帶頭盔的排爆服跑起來甚至能蹲著,那就算高手,建議調炮兵或者當班機手。

防彈衣這個東西,其實是戰場上是放炮彈碎片用的。絕大多數傷亡,都是通過炮彈爆炸造成的,而不是直接射擊在人體。而防彈衣,可以很好地起到這個作用。頭盔這個東西,其實也是一樣的用途,它們的作用是儘可能減少傷亡。

頭盔護住的是人的頭部,防彈衣護住的是人體軀幹。這兩個地方,都是致命的地方,中了一槍,十有八九就是掛了。而四肢不同,四肢中槍了,生還的概率還是挺大的。

矛與盾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聽說過,矛與盾就代表了在戰爭中最重要的兩大裝備——司職進攻的武器以及用於防守的防具。在戰爭中,雖然似乎武器要更重要一些,畢竟沒了武器基本就沒什麼戰鬥力,也就別打仗了。但是防具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在同樣擁有武器的情況下,擁有防具的一方顯然會佔有明顯的優勢,變相地起到了提高戰鬥力的作用。所以但凡是有點條件的軍隊,都會為自己的士兵配上一些防具,及可以提高士兵的戰鬥力,也有助於降低人員的傷亡,以保存有生力量。而對於現代戰爭來講,士兵的武器自然就是各式各樣的槍械了,那麼針對槍械而生的防具就是防彈衣及防彈頭盔了。

現代戰爭絕大部分傷亡,是被炸造成的,而不是槍等輕武器。即便是伊拉克戰爭,算上隨後漫長的治安戰,反美勢力在重武器基本沒有的情況下,槍也只造成了美軍16%的斃殺和8%的受傷。雖然一般直觀上認為步兵交戰都是槍戰,然而打出去會炸的各種大小武器,有著遠比槍支大的殺傷威力和有效射程。

然而,誰也不會設計一種能抗住各自炮彈炸彈導彈等爆炸物的盔甲,然後穿在身上。而且在步入熱兵器之前,輕甲化已經持續了幾百年,中國在14世紀開始輕甲化,西方則在16世紀開始,防彈衣這種東西不過是有錢閒燒的西方富國毆打小朋友時花式減損的一種奢侈品而已,屬於金鋤頭耕地式的操作。真的要和大國打起來,為了那麼百分之五左右的傷亡花錢把士兵整的跟個球一樣值不值還要兩說。

防護性能強點的防彈衣會稍微增加覆蓋面積,但是也大不了多少,原因就是一個字,重,短兵相接都時候可不是站樁對射,而是需要不斷的進行機動,重一公斤,都會讓士兵都負擔更大一籌,就有可能在戰爭中拼消耗的時候因為體力不支而死。

所以防彈衣要保證的僅僅是死不了,而不是全須全尾的下來。

所以說護住頭和軀幹已經不錯了,別指望更多,撐死了給你來個護襠

手腳的面積小,抵消不了穿透力,打中手腳一樣造成傷害,最後身體不協調容易被敵人近距離打頭沒辦法躲避,所以沒必要防範手腳。

而且手腳沒那麼容易打中。防彈服保護好身體保你不死就可以了,防穿透力防不了打擊力,但是不怎麼影響協調性。

還有就是防彈服不管什麼材質,它的摺疊伸拉效果不好,容易壞,像穿排爆服那樣手腳都保護好就沒有協調性了,廣東話叫阻手阻腳,成了固定靶,敵人可以用火箭彈手榴彈把你炸死。

以上都是我想象出來的,真實情況就不知道了。但是軍隊沒意見還是科技水平沒到那個程度就要靠軍隊和科技工作者解決問題了。


第一電力


防彈衣完全可以摒棄現在的“背心型”設計,製成成能保護人體四肢的“全防護型”款式,而且早已量產並裝備各個國家的軍隊和警隊,包括我國。這種“全防護型”款式但能防禦近距離的槍彈射擊,還能在一米的距離上有效抵禦相當於500克TNT炸藥當量的爆炸,它的製作材料有90%為凱夫拉縴維,沒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插板,包括陶瓷的、合金的、氧化鋁的等等都沒有,完全滿足題主的要求,是目前世界上防禦效果完美的防彈衣,沒有之一。它的缺點只有兩個個,希望題主不要介意:第一、單價為40萬人民幣;第二、重量為70公斤。它就是著名的美國KEJO排爆服!只要不介意它的價格和重量,KEJO排爆服是唯一一種滿足題主“把人的四肢也保護起來”要求的軍警兩用個人防護型裝備,下圖為穿著排爆服進行排爆作業的武警拆彈專家。大兄弟,你願意穿著如此厚重的防護服去戰鬥不?炮彈都打不穿,穿戴和脫出都有人伺候那種哦。

防彈衣的製作款式與防護標準有關

防彈衣的用途可分警用和軍用兩種;材料可分為軟質、硬質和軟硬複合三種,軟質材料就是題主所說的凱夫拉縴維,硬質材料就是插板。防彈衣主要由衣套和防彈層兩部分組成,衣套常用化纖織品製作,防彈層則由軟質、硬質和軟硬複合三種防彈材料構成。輕型防彈衣一般為警用,只要求防禦子彈初速為360m/s以下的手槍,因此此類防護級別的防彈衣只保護retina的前胸和後背兩個重要部位,因此製作為背心式的款式,是所有防彈衣中最輕的款式,比如我國利安公司生產的內穿式輕型防彈背心,質量不到2千克。而軍用的防彈衣則要求能防禦諸如子彈初速為800m/s的AK-47步槍子彈遠距離射擊或9毫米手槍彈的近距離射擊,因此軍用型防彈衣採用軟硬複合的馬甲式重型防彈衣,比如美軍“攔截者”防彈衣,它的馬甲式款式設計能保護士兵的手臂、前胸後背、腹部、腰部、襠部,其中最要害的前胸和後背部位各插上一塊碳化硼防彈陶瓷插板,總重量為8.4千克。其他中型防護等級的款式介於背心式和馬甲式之間,重量不低於4公斤,否則無法為致命部位提供有效防禦;不超過10公斤,否則重量過大無法機動,成了活靶子。下圖為穿著重型防彈衣的俄軍特種部隊士兵。

防彈衣的防禦目的

自熱兵器被運用到戰爭以來,如何有效預防槍彈射擊,最大限度地保護人體的話題一直伴隨著槍械的發展。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膽戰期間各個國家都研發出純金屬鋼或合金鋼製作的防彈衣(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叫做“防彈甲”),防彈效果非常明顯,比如蘇聯衛國戰爭期間研發並實用的Sn-42型防彈衣。但是全金屬防彈衣的問題在於重量過大,蘇聯Sn-42型防彈衣重量高達3.5公斤,穿戴的士兵根本無法靈活機動,而且非常不適合野戰條件下運用,因為過大的重量會快速消耗士兵體力,這樣反而讓穿戴的步兵成為移動速度緩慢的活靶子,同時為了減輕行軍重量,士兵不得不減少彈藥攜帶量,這樣又造成了戰鬥力下降的問題。直到非金屬高性能纖維材料凱夫拉的發明以及步兵機械化的發展,先進的現代防彈衣才得到運用,高性能纖維材料凱夫拉的特點是比金屬輕便而且透氣,但是單純的纖維材料並不具備防禦大威力步槍子彈直射的能力,如果為了提高防禦能力而增加材料厚度無疑會使輕便性下降,因此高防禦等級的防彈衣需要加裝附加插板。同時為了不妨礙穿著的士兵手腳靈活性,防彈衣只防護身體的要害部位。這一點是最難取捨的,如果增加防護部位,那勢必增加防彈衣的重量,會出現蘇軍Sn-42型防彈衣的缺點;如果降低防禦面積,那麼非防護部位中彈同樣會使士兵失去戰鬥力,通過專家無數的論證後得出結論:保護心臟和肺部是最科學的,因為這兩個部位一旦中彈就會造成立即喪命的危害,而其他部位中彈時只要救助及時就能保住性命。因此不管是軍用還是警用防彈衣的防禦目的都是保證穿著者中彈後不會立即喪命為準,而不是像坦克和裝甲車那樣擋子彈擋得叮呤咣啷。下圖為蘇聯衛國戰爭時期穿著Sn-42型防彈胸甲的蘇軍士兵。

士兵或行動中的警察始終是主要靠雙腳機動的地面軟目標,而且最好的防禦是進攻,而不是被動挨打,因此士兵或警察在執行武裝行動時的第一要務是攻擊目標,其次才是防禦目標的攻擊,因此所有防禦手段均以不妨礙行動為準則來設計製造。一款軍用馬甲式重型防彈衣重量就已經達到的7~8公斤,這還是機械化步兵才能使用的防護等級防彈衣,如果沒有機動手段的步兵恐怕還要把裡面附加插板抽掉,否則過重的身體負荷根本沒法打仗。那麼問題就來了,設計並生產題主所要求的“把人的四肢也保護起來”的全防護型防彈衣並不存在技術問題,更不受材料的制約,比如上述的排爆服就是具備“全防護”要求的防彈衣,但是這樣的全防護型防彈衣必然重量很大,其接近70公斤的重量在穿著時行走尚且困難,穿戴時間超過20分鐘還會產生噁心、想吐的不適感,試問讓士兵穿著這樣的防彈衣上戰場真的有意義麼?下圖為穿戴排爆服進行排爆演練的首都特警,排爆手行走顯得如此“舉步維艱”,如果在戰場上以這樣的速度機動,無疑會成為活靶子。


兵器知識譜


現代戰爭絕大部分傷亡,是被炸造成的,而不是槍等輕武器。即便是伊拉克戰爭,算上隨後漫長的治安戰,反美勢力在重武器基本沒有的情況下,槍也只造成了美軍16%的斃殺和8%的受傷。雖然一般直觀上認為步兵交戰都是槍戰,然而打出去會炸的各種大小武器,有著遠比槍支大的殺傷威力和有效射程。然而,誰也不會設計一種能抗住各自炮彈炸彈導彈等爆炸物的盔甲,然後穿在身上。而且在步入熱兵器之前,輕甲化已經持續了幾百年,中國在14世紀開始輕甲化,西方則在16世紀開始,防彈衣這種東西不過是有錢閒燒的西方富國毆打小朋友時花式減損的一種奢侈品而已,屬於金鋤頭耕地式的操作。真的要和大國打起來,為了那麼百分之五左右的傷亡花錢把士兵整的跟個球一樣值不值還要兩說。


不正經的小春哥


如果防彈衣是全身式的話,會導致士兵負重大幅增加,影響機動能力和穿戴舒適度。而且還有一個問題是,現代戰爭中的殺傷手段很多,殺傷力也極強,躲在鋼筋棍凝土碉堡中都不安全,更不要說穿上防彈護具了。 首先來討論下防彈衣的問題。防彈衣防護能力一般是按照美國NIJ標準,分為Ⅰ級、ⅡA級、Ⅱ級、ⅢA級、Ⅲ級、Ⅳ級共6 個等級,其中Ⅱ級可以防禦9X19毫米手槍彈的攻擊,而到了Ⅲ級則可以防禦7.62X51毫米彈,不過此時防彈衣厚度已經開始加厚,隨之而來的重量也開始上升。因此實際使用時,往往是在防護性和重量之間取一個平衡,能防禦12.7毫米重機槍彈的防彈衣固然防護效果好,但是穿上之後幾乎是難以徒步行動的。

很多防彈衣也不是隻有背心部分,像美國陸軍的IOTV戰術背心(同時也有防彈衣的作用)就能提供雙臂和肋側部分的防護。但是相對於防護性,很多士兵實際上更喜歡輕量化作戰,有的甚至直接拆去防彈背心中的防彈插板,以此來減輕負荷。 而這樣做可不是魯莽,現代戰爭中火力大大提升,連步兵班組都能擁有火箭筒、榴彈發射器、反坦克導彈等武器了,在這些威脅面前防彈衣也僅僅是心理安慰而已,而且這些防彈衣的穿著體驗並不是多好,而且還會很累贅,尤其是在運動量較大的山地以及炎熱的沙漠叢林等環境。


戰爭之王


防彈衣本質上是增強穿著者防護的一種裝備,其實跟古代的鎧甲是一個概念。

很多人以為戰場上盔甲的作用也是保護脆弱區域,減少受傷概率。但其實不然,盔甲增加的是存活概率!

好盔甲,首要的一點是在相應的防禦等級下做到更輕便。更輕,意味著在戰鬥中的體力優勢越大,生存幾率會更高。過重,則可能意味著生存幾率會減少。

比如著名的1997年北好萊塢銀行劫案,兩名劫匪身穿重型防彈衣、手持自動步槍。結果趕來的警察手中的手槍和霰彈槍根本無法對其造成致命傷害,於是場面一度失控。雖然最後趕來的警員達到了300多名(實際投入戰鬥的是32名),但反而被劫匪所一直壓制。據說甚至出現警察害怕遭遇還擊而不敢開槍的情況。槍戰持續了18分鐘後,裝備自動步槍和衝鋒槍的特警隊趕到了,但也是靠對方的失誤以及射擊劫匪缺乏防護的小腿以下部分,才最終解決了劫匪。

而19世紀七十年代末,澳大利亞有一支著名的劫匪團伙:凱利黨。在1880年6月27日,他們與警察的最後一戰中,他們裝備了四件用耕犁板做成的“板甲”。根據試驗,他們的盔甲能在十步之內抵擋得了馬提尼—亨利步槍的子彈。結果,警方與在旅店裡的四名凱利黨槍戰長達七小時,打出約1萬5千發子彈,最後也是靠射擊對方無防護的小腿和圍困放火才制服了對手。

也就是說,防彈衣是可以連四肢都防護住的,但那樣的話,人基本就很難運動了。那兩波劫匪都是慣匪,如果不是被那些沉重的防彈衣所拖累,有可能早就逃出警察的包圍圈了。

所以真穿得太多了,防禦面積上去了,但行動不便,打贏追不上,打輸跑不掉,缺乏持續作戰能力,到了實戰中,真的很容易出問題。


冷兵器研究所


不要說現代的防彈背心,就是古代的甲也沒有把四肢全包起來的,不是買不起,實在是穿不起。全包的只有歐洲的騎士,歐洲的騎士一個人打仗卻要四個人給他穿盔甲,只適合雙方穿戴好後決鬥,穿好後都活動不了,根本不可能下來走路,只能馬衝過去,一旦從馬上掉下來,不可以自己站起來。這樣的打法也只能是歐洲的騎士打法,必須提前約好才能打,象中國人那樣搞夜襲的,頭被砍了還沒穿好盔甲,所以這種盔甲面對蒙古騎兵、阿拉伯騎兵只有等死。現在防彈衣重量確實比從前的盔甲輕的多了,但一個背心也有5公斤重,加上鋼盔、四肢只怕控制在15公斤也不容易。再加上槍彈口糧負重輕鬆過30公斤,揹著30公斤的東西,不用打仗,走路也得把人累倒了,四肢太厚活動又不靈活,反而會加大被擊中的機會,大口徑機槍打中防彈衣就算打不透,光震動就把人震出內傷,所以別說穿著防彈衣就不怕被打中了,如果不能快速反應躲開射擊,光靠防彈衣只能保證留全屍。


海中巖haha


防彈衣,其實就防護區域來說防彈背心更貼切

(本文由桌面戰爭兵棋原創撰寫,圖片來源於網絡。“桌面戰爭兵棋”專注于軍事領域的耕耘,堅持原創,堅守初心。歡迎您的指點。)

矛與盾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聽說過,矛與盾就代表了在戰爭中最重要的兩大裝備——司職進攻的武器以及用於防守的防具。在戰爭中,雖然似乎武器要更重要一些,畢竟沒了武器基本就沒什麼戰鬥力,也就別打仗了。但是防具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在同樣擁有武器的情況下,擁有防具的一方顯然會佔有明顯的優勢,變相地起到了提高戰鬥力的作用。所以但凡是有點條件的軍隊,都會為自己的士兵配上一些防具,及可以提高士兵的戰鬥力,也有助於降低人員的傷亡,以保存有生力量。而對於現代戰爭來講,士兵的武器自然就是各式各樣的槍械了,那麼針對槍械而生的防具就是防彈衣及防彈頭盔了。

中世紀身著全身鎧甲的重裝騎士,緩慢而強大

就從防護原理來說,今天的防彈衣和當年的盔甲並無二致,都是通過某種材料來抵擋來自武器的傷害,不外乎是古代的材料比較有限,主要就是鐵等金屬,而今天能選擇的材料更加多樣了而已。現在的防彈衣按防彈材料來分類的話大致可分為硬體防彈衣、軟體防彈衣以及軟硬複合防彈衣。硬體防彈衣呢,主要就是指以鋼板、鋁合金等金屬材料或者氧化鋁、碳化硅等硬質的非金屬材料為防彈材料製作的防彈衣,這類防彈衣沒什麼技術含量,缺點也很明顯,過於厚重,重量可達20千克,會明顯影響士兵的行動能力,所以硬體防彈衣現在基本已經被淘汰了。

一戰時期出現的鐵甲防彈衣

然後就是軟體防彈衣,軟體防彈衣就是以軟性材料製成的防彈衣,其中比較有名的代表就是美國凱夫拉防彈衣,所謂的凱夫拉是一種高性能纖維織物,主要通過吸收子彈的能量來達到防彈的作用。軟體防彈衣的優點就是重量輕,美國以6層凱夫拉織物構成的輕型防彈衣重量僅為3.8千克左右,不會為士兵增加太大的負擔,而且由於是軟性材料,其穿著舒適性相比於硬體防彈衣也要好得多,此外還可以內穿以加強隱蔽性,所以除了士兵,警察、警衛以及需保護的人物都可以方便使用。但是軟體防彈衣的缺點就是防護能力沒有那麼強,頂天了也就抵擋一下手槍子彈,光靠軟性材料想要抵擋步槍子彈還是太勉強了。而且由於織物纖維是依靠織物的變形、破壞來吸收子彈的能力,所以這種防彈衣在抵禦了第一顆子彈過後防彈能力就會產生明顯的下降。

全副武裝的美軍士兵,防彈衣是作戰標配

最後就是複合材料的防彈衣,這種防彈衣就是結合了硬體材料和軟體材料的優點,當子彈擊中防彈衣時,先由硬體材料來和子彈“硬剛”一波,使子彈產生形變或斷裂,消耗掉子彈大部分的能量,然後再由軟體材料吸收掉剩餘的能量,這樣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由於軟體材料剛度不夠而導致貫穿情況的發生。複合型的防彈衣既可以擁有較強的防彈能力,又不至於太重而影響穿戴者的活動。還是以美國的凱夫拉防彈衣為例,在不加插板的情況下,可以達到美國NIJ ⅢA 級的防護水平,也就是可以抵禦9毫米高速彈的水平。而在前後各加一塊碳化硼陶瓷插板後,可以使其防護能力上升至Ⅳ級,也就是可以抵禦7.62毫米的穿甲彈的水平。當然,防彈衣也會增重至7.4千克,不過考慮到生命可貴,這點負重上的犧牲還是可以接受的。

身著防彈衣的美軍士兵,可以看到其防彈衣帶有護檔

總的來說,軟體防彈衣由於其輕便的特點,可以在多種場合下使用,對於一般的警察或者政要人士來說,能防禦手槍彈就足夠了。而複合型防彈衣雖然重一些但同時也擁有較強的防彈能力,所以在戰鬥強度更大的軍隊中被廣泛採用,同時複合型防彈衣也代表了未來防彈衣的發展方向。介紹了那麼久的防彈衣,也拿防彈衣和盔甲進行了對比,但是防彈衣雖然稱為衣但實際上主要只防護軀幹部分,所以稱之為防彈背心更為合適。那為什麼防彈衣不做得像古代中世紀盔甲那樣覆蓋全身呢?

《拆彈部隊》劇照,身著拆單服的人看起來比較臃腫且行動不便

其實原因並不複雜,防彈衣只在軀幹進行防護是在防護性能和便利程度之間權衡利弊過後的決定。首先就人體來說,絕大部分重要的器官都分佈於軀幹,軀幹受傷導致死亡的幾率非常高,有粗略的統計數據表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因為軀幹受傷而死亡的傷員佔到了70 %。相比於軀幹受傷容易導致死亡,四肢如果不幸中彈雖然也會導致戰鬥力喪失,甚至可能有截肢的風險,但只要處理得當,一般來說是性命無虞的。然後,再來看防彈衣,雖然現在的科技儘可能地使防彈衣在保持防彈性能的同時儘可能地輕便舒適,但不管怎麼說防彈衣也會增加士兵的負擔,尤其是高防護性能的軍用防彈衣,隨時隨地負重7千克也不是刻意輕易無視的。如果真要把四肢也防護上,防彈衣的重量肯定會成倍地增長,而且四肢本就是決定人靈活性的關鍵,在四肢上加上這些負重無疑會直接影響士兵的行動能力。緩慢而強大的中世紀的全盔甲騎士就是很好的例子,或者當今的拆彈兵也是很好的例子,穿著厚重的防彈服會對行動造成多大的影響,大家應該在諸如《拆彈部隊》等影視作品中有所體會。所以,過分地追求防護性能反倒會影響到士兵的作戰能力,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過猶不及。

中國維和部隊,可以看到中國防彈衣除了護頸還增加了護肩

說了這些,想必大家已經理解了為什麼防彈衣只做到了背心的程度。最後可能有人問,雖然四肢不重要,但是脖子和襠部還是比較重要的吧,應該值得防護一下吧。這個想法確實很有道理,所以有的防彈衣也確實考慮到了這點,還是以之前的美國插板凱夫拉防彈衣為例,它就可以加裝護頸和護檔,只不過相應地重量也會增加到8千克以上,這個就看實際情況的需要和個人的取捨啦。總之,防彈衣再加上防彈頭盔,就是現在單兵作戰的主流護具,它們的誕生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中拯救了無數士兵的生命,矛與盾的發展依然會隨著科技的進步而不斷螺旋上升。

遊戲《絕地求生》中的三級甲,應該是帶插板的軍用防彈衣


桌面戰爭兵棋


當然可以,民間的拆彈專家就是這麼穿的,那種盔甲穿在身上幾乎就跟鋼鐵俠一樣。但是呢,這麼一套盔甲至少重110斤,直接造成的結果就是這些人只能有在進入工作地點50米的地方才能穿上這種防爆盔甲,否則重都重死掉了。如果普及這種盔甲的話,經濟上的問題是一回事,戰士們也是無法打仗的。

其次,防爆盔甲本身的防爆能力也十分有限,這種盔甲只能防那種自制炸藥或者那種普通的自製炸彈。對於那種軍用烈性炸藥的防護能力也是十分有限,尤其是反坦克地雷這種可以把整輛坦克都掀翻的軍用武器,這種盔甲根本沒有任何防禦作用,只能起到留全屍的作用。這使得這種防爆盔甲對軍用排雷也沒有任何幫助性。

現代戰爭的武器攻擊能力非常強,想靠防禦贏得戰爭那是很難的。比如,曾經的坦克被稱為陸戰之王,但是隨著反坦克導彈的誕生以及掛載武裝直升機的應用,坦克的地位也被動搖了,現在的坦克在戰場上的生存時間是50~100個小時,這還是蘇聯專家在上世紀80年代末提出來的,在現代戰場可能生存時間還會更短,比如美國從1967年以後就已經不再研發新的坦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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