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中的伊犁(一)

俗話說得好,“不到新疆不知中國之大,不到伊犁不知新疆之美”。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簡稱伊犁),隸屬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全國唯一的既轄地級行政區,被譽為“塞外江南”“中亞溼島”“花城”。 伊犁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北部,東北與俄羅斯接壤,西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交界,內鄰十師北屯市、克拉瑪依市。屬溫帶大陸性氣候、高山氣候,著名景點有伊犁將軍府、那拉提等。1954年11月29日,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成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中國唯一的副省級自治州,伊犁州名義上管轄塔城地區和阿勒泰地區,直轄3個縣級市、7個縣、1個自治縣:伊寧市、奎屯市、霍爾果斯市、伊寧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總面積268593平方千米。


歷史中的伊犁(一)


歷史中的伊犁(一)


先給大家說說伊犁這個名字的由來。伊犁得名於伊犁河(光明顯達,形容河水在太陽照耀下碧波粼粼),最早見於《漢書》,史稱伊列、伊麗、伊裡等名。清朝乾隆年間定名伊犁。《西域同文志》中,伊犁為維語,取義於“犁庭掃閭”(意即將庭院犁平整用來種地,把里巷掃蕩成廢墟),寓意平定準噶爾功蓋千秋,西陲從此永保安寧。

新疆地區基本上沒有什麼文獻記載,實應屬史前時期,所以,新疆地區的史前文化應指漢代以前直至遠古的文化。在大約距今二三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時代,天山南北各地,諸如哈密的三道嶺、七角井、吐魯番盆地的阿斯塔那、烏魯木齊縣的柴窩堡,以及木壘、奇台、伊犁、庫車、巴楚、且末、于闐、皮山等地都已出現人類祖先活動的遺蹟,其石器形制、打刻技術以及共存的陶器色彩、花紋與中國甘肅、內蒙、寧夏等地相近。再說了新疆各地同中原地區交往聯繫的歷史源遠流長。中國先秦(前221以前)古籍,諸如《尚書》、《竹書紀年》、《山海經》、《楚辭》中都有關於古代新疆地理、山川、河流的記載,它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中原人對於新疆的認識和了解。中國先秦時期的古籍《穆天子傳》裡記載,周朝(約前11世紀—前256)統治者周穆王(今新疆境內)西巡,這不僅反映了遠古時代中原地區同新疆經濟文化交流的關係,還證明了聯繫東西方的“絲綢之路”這時已開闢通行。

伊犁州最早居住的民族。塞人,原遊牧於東起伊犁河、楚河流域,西抵錫爾河地區。因被月氏排擠而西遷,一部分退至錫爾河北岸,另一些南下帕米爾,散居各地。其次是月氏人,在戰國(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時期活動於河西走廊到塔里木盆地的廣大地區,在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在漢朝時期最為強盛。在公元前176年前後,月氏人受匈奴的攻擊,被迫向伊犁河流域遷徙,驅走那裡的塞人而居其地。後來烏孫人,最初活動於河西走廊。秦末漢初,受月氏人的攻擊而依附於匈奴,後在匈奴的支持下,襲擊月氏人,並將其逐出伊犁河流域。

歷史中的伊犁(一)


西漢初年,匈奴崛起,迫使大月氏西遷伊犁河谷,塞王南遷。後元四年(前160年)前後,烏孫西遷伊犁河谷等地,建烏孫國。元封元年(前110年)前後漢朝與烏孫結盟。前60年,漢朝在新疆設立西域都護府,管理烏孫等國,伊犁等地正式納入中國版圖。6世紀中葉,阿爾泰、塔城、伊犁河谷為突厥地。

唐顯慶三年(658年),唐滅西突厥置昆陵、蒙池都護府,伊犁等地歸於唐。宋時,塔城、伊犁為西遼地。嘉定十二年(1219年),成吉思汗滅西遼,地歸蒙元。元太祖二十年(1225年),伊犁河流域等地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臺封地,以阿力麻裡為都;塔城、阿爾泰一帶為三子窩闊臺領地。元朝曾一度直接管理阿力麻裡。

明初,察合臺汗國分裂,瓦剌崛起,相繼控制阿爾泰、塔城等地,伊犁為哈薩克等部落牧地。明末清初,西蒙古厄魯特再度崛起建準噶爾地方政權,政治中心由塔城移駐伊犁河谷。

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朝平定準噶爾,新疆統一,繼經4年平叛之戰,始設軍府制政權,期間阿爾泰劃歸科布多參贊大臣轄制,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設伊犁辦事大臣。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政府在伊犁設立“總管伊犁等處將軍”(史稱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治惠遠城,統轄新疆。直轄伊犁參贊大臣,節制烏魯木齊都統,烏什、塔爾巴哈臺等處參贊大臣,羈縻管理沿邊哈薩克、布魯特各部。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伊犁將軍體制變革,僅管伊塔軍政。光緒十四年(1888年),伊塔道設立,下設伊犁府、塔城直隸廳和精河直隸廳,軍政、民政分治。光緒三十年(1904年),科阿分治,阿爾泰地方設科布多幫辦大臣。

歷史中的伊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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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元年(1912年),伊犁革命黨人舉義,成立中華民國新伊大都督府。是年伊犁軍政府改設伊犁鎮邊使,塔城改設參贊,阿爾泰改設辦事長官,均直屬中央,並保留伊塔道建制。民國三年(1914年),伊犁鎮邊使改設鎮守使歸屬新疆省管轄。民國五年(1916年),塔城參贊撤銷,伊塔道分置為伊犁道、塔城道。民國八年(1919年),阿爾泰辦事長官劃歸新疆,改設阿山道。民國時期,先後改為行政區、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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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中的伊犁(一)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伊、塔、阿3區歸隸新疆省人民政府。1950年,分別成立伊犁區黨委和伊犁、塔城、阿山地方委員會。1952年,撤銷伊犁區黨委,黨的領導建制與行政建制劃一。1954年7月,由伊犁專區劃出博樂、精河、溫泉3縣成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11月,以伊犁、塔城、阿勒泰3個專區為基礎成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首府駐伊寧市。1955年12月,伊犁專區撤銷,所屬市、縣由伊犁州直轄。州轄塔城、阿勒泰兩個專區和直屬1市9縣,共轄1市23縣(1966年撤銷水定縣)。1969年5月,成立伊犁州革命委員會,只管轄伊犁1市8縣。

1975年8月,恢復自治州權限,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首府遷至奎屯市,同時恢復伊犁地區黨政建制,伊犁州直轄奎屯市,原則管理伊、塔、阿3個地區。1979年,再次撤銷伊犁地區建制,首府遷回伊寧市。原則管理塔城、阿勒泰地區,直轄2市8縣。1985年1月,伊犁地區建制再次恢復,伊犁州直轄奎屯市。2001年3月,第三次撤銷伊犁地區建制,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轄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直轄伊寧 、奎屯等2市和7縣1自治縣。 2001年10月6日,國務院批准撤銷伊犁地區。2014年6月2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縣級霍爾果斯市,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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