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针对租赁市场提出的奖补实施办法发布

全国首个针对租赁市场提出的奖补实施办法发布


近日,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政策明确了租赁市场发展的奖补机制,成为当前全国首个针对租赁市场提出的奖补系统办法。其对于广州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全国租赁市场财政奖补机制的推进等都有积极的作用。本质上有助于降低租赁市场发展的成本,同时利好后续租赁市场供应主体的更好发展。


1、补贴机制

政策对各类形式的租赁业务给予了补贴机制,涉及到几个重要领域,包括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的租赁住房发展、存量商办工物业的租赁住房改造、城中村租赁住房发展、针对城市服务业的租赁住房发展等。各类领域实际上都存在补贴的优惠。从补贴方面看,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享受的补贴较大,即每一个建筑面积补贴800元。而针对环卫工人等租赁需求,进行物业改造和定向租赁的,也可以享受类似800元的补贴。类似规定,实际上是通过补贴来降低开发成本,同时也在引导市场的物业供应方向。这对于活跃租赁物业的供给、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等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2、奖励机制

政策对房源信息联网行为给予了相关奖励。政策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平台,录入房源数量不低于300套(间)的,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按150元/间给予奖励。同时,如果相关运营平台可以和此类政府平台互联的,则可以享受20万元的奖励。此类奖励,使得各类平台有积极性和政府平台联网,尤其是类似20万元的奖励,能够使得企业自租平台和政府公共平台对接,有助于后续社会房源的汇集,这对于后续租赁市场的房源数量扩充、活跃租赁市场交易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希望其他省份能够积极下达关于租金行业的救治办法!

共渡难关!

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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