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要不要加兒媳的名字?

吖-壤


婚前夫家購買的房產加不加無所謂,共同財產購買,真心過日子女方也不一定堅持要寫這些象徵的東西。如果女方為了安全感可以加上,畢竟一起過日子,怎麼舒服,怎麼和諧就怎麼過。😊


思妤日記


如果兒媳婦出錢裝修房子,孝順公婆,可以加。如果兒媳婦主動要求加,不加不結婚,那這樣的可千萬不能加,個人感覺心思不正。

我也是做兒媳婦的,公婆給我們全款買的房子,名字一開始寫的公公的,後來加上了我們倆孩子的名字,沒加我倆名字。裝修是我和我老公自己裝得,婆媳關係很好。





曦光之舍


您好!

這是一個一直很“熱門”的話題。

絕大多數人的潛意識裡都有這樣一個概念:婚姻與財產密不可分。

畢竟,經營一個家庭,除了要經營好感情,也要經營好經濟。但是,房產證是不是要加兒媳、或者女婿的名字,對與錯,不可能給出唯一的答案。因為這裡涉及到不同的家庭關係、不同的價值觀、對待婚姻與財產之間關係的態度等等,多種因素摻雜。

這裡,我們只能先從模糊的角度給出一點建議:

  • 對於兒媳孝順、與丈夫情深的家庭,加與不加,並沒有根本上的區別——這樣的家庭,肯定是感情放在第一位。財產是你的還是我的,反而不那麼重要。

  • 如果“反”了——你給我錢,我才跟你談感情,這種情況下,寧可建議不加名。家庭首先是一個親情組織,其次才是經濟組織。本末倒置的做法,不可取。

下面我們僅僅從“結果”的角度,做出一些說明。提到“兒媳”,那我們就主要談談“婚後”的事兒。當然,也適用於“女婿”,不分男女:

方式一:婚後購房時,寫兒子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1.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資、登記為男女雙方名字——夫妻共有。

這種情況,視同為是男方父母對兒子兒媳雙方的贈與。房子歸兒子兒媳共有,具體各自佔有的份額可根據房產證上登記的“共有”情況確定。

2.如果是男方個人出資、登記為男女雙方名字——多數情況下,夫妻共有。

這種情況,雖然登記為雙方名字,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按照婚姻法有關解釋,有過這樣的判例:按照實際出資人進行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沒有任何證明表明了實際出資,那麼在分割房產的時候,也沒有權利爭取。

3.如果是男女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登記為雙方名字——夫妻共有。

這種情況比較簡單,而且登記雙方名字比較合理。

再稍微極端一點:即便是雙方父母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例如,另外一方沒有購房指標),也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時候,一般按照雙方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切分。

4.如果是男女雙方出資購買,登記為雙方名字——夫妻共有。

這種情況,這樣分配份額也更為合理。畢竟都是出了錢的人,佔有份額是應該的。

如果僅僅登記為一個人的名字,也視作共同財產,道理同上。

方式二:先購房,隨後加名

這裡先提示一點,有兩種情況下是加不了名的:

  • 沒有當地購房資格。

  • 貸款的房子。這種情況加名比較困難,因為涉及到還貸人的問題。

我們也區分幾個方面介紹一下。

1.如果是走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加名。

這種方式下,加名意味著發生了實質性“交易”——需要繳納相應稅費。加名的結果就是:房產中有了加名方的份額,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走直接加名的方式。

夫妻之間是可以直接加名的,主要涉及到的費用就是一些工本費等,很少。所以,很多家庭在房產加名時,會選擇這種方式——因為省錢。

但是,這種方式產生的結果就是:不離婚,有份額;離婚,不一定能分割。

  • 不離婚,有份額。因為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一旦變更產權人、完成登記,可以理解為就在房產中有了份額。但是,因為這種加名可以認定為是贈與、以婚姻維繫為條件的贈與。換句話說,如果不離婚,就有份額。


  • 離婚,不一定能分割。很多情況下,即便加了名,離婚的時候加名方也分不到份額——如上所述,違背了“贈與條件”。但是,也要看離婚的理由(這個不展開說)。所以,靠加名讓自己有“安全感”、又不想著花精力去維繫愛情經營家庭的人,即便加了名,實際上也分不到。


一紙家書


根據個人的情況

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奮鬥拼搏的人生最美麗


在中國,要結婚,男方買房似乎已經成了一種約定成俗的事情。

然而近年來,買房卻成了越來越多情侶分手的導火索。

結婚買房,是每一對情侶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很現實。房產證上要麼寫男方名字,要麼寫女方名字,要麼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上。

但具體要怎麼寫,也是要分情況的。

男方父母全款買房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錢全款買的,裝修也是男方家出,我覺得是可以不加女生名字的。

畢竟那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就要考慮他們的感受。

我們太多數普通人掙錢都很不容易,老年人能拿錢出來給孩子買房,很可能是他們一輩子的積蓄。

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他們也有他們的擔心,不寫女方名字是可以理解的。

這種情況下,如果女生還非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屬實有些不講理了。況且只要一家人好好過日子,加不加名字其實沒什麼區別。

如果不想出一分錢,還非要加上名字。還沒結婚就開始算計來算計去,日子反而是過不長久的。

男生買的

如果房子是男方自己買的,就要看這個男生的性格。他可以選擇寫女生的名字,也可以選擇不寫。

一個高中同學,他買房的時候,就是自己存的首付,並且只寫了女朋友一個人的名字,貸款也是他在還。

他就是想證明自己對女朋友的愛,這種不用涉及到父母的情況,就的確是方便多了。

男生買的和男生父母買的,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而且我認識的大多數男生自己買房,都加上了女生的名字。

雙方一起買的

有兩種情況,女生是完全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一人出一部分首付,一起還貸;或者是一個出買房的錢,一個出裝修的錢。

這一種其實也是我最提倡的情況,兩個年輕人組建家庭,就應該共同承擔起一個家庭的責任,開始學會怎麼去獨立生活。

兩人一起存錢買房,一起賺錢還貸,一起努力成長。

總結上面幾種情況來看,就是誰出的錢,誰就有話語權,決定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其實,女生也可以通過“房產證上加不加名字”這件事,更好地看清男方和男方的家人,畢竟一個明事理,好相處的家庭可比房產證有沒有你的名字重要得多了。


喝水狗


最近,電視劇《安家》熱播,老嚴夫婦在大城市裡努力一輩子給兒子攢錢買房,兒子突然說要加上老婆的名字,老嚴夫婦嚴重露出一絲猶豫,這一套320萬的房子花掉了老倆口一輩子賣包子賺來的積蓄,兒子跟兒媳婦一分錢沒出,要是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是你,你會加兒媳婦的名字嗎?

房產證上要不要加兒媳的名字,這件事情要一分為二。若是父母只付了首付,貸款由兒子兒媳共同承擔,這種情況下當然應該有兒媳婦的名字,不然還真拿兒媳婦當免費保姆嗎?

可是,如果是父母全款出資,那麼於情於理房產證上都應該寫出資人的名字,當然父母也可以選擇只贈予兒子,但無論怎樣,房子的處理權都在出資人也就是父母的手裡,兒媳無權干涉。


26劉慧雯


分幾種情況:

第一,房子是全款你們老兩口買的,跟兒子沒有關係,而且是在他結婚之前買的,然後給他們住。那麼不需要加兒媳婦的名字。因為跟兒子都沒關係,這是你們兩口子的房子。

第二,房子是全款你們老兩口買的。但是要寫兒子的名字,這個時候,要爭取兒子的意見,要不要寫兒媳婦的名字。因為畢竟,你要寫兒子名,就代表是給兒子的房子,那麼兒子是否要跟媳婦分享,你們就不要插手了。一切由兒子決定,加了以後離婚分房產,也是他的選擇;不加他們小倆口會不會有矛盾也與你們無關;

第三,房子是你們付了首付,寫了兒子名字,由兒子兒媳婦以後還貸款。這種情況,要考慮給寫兒媳婦名字的。

以上是幾種情況,但是媳婦的事情,建議老人不要插手太多,多聽聽年輕人的意見和想法。讓兒子做決定,才是最重要的。


長春地產新觀察


朋友們,你們好!房產證要不要加兒媳婦的名字,這個問題,我來發表下我的看法,父如果是父母置辦房子,是希望兒子將來能結婚客客氣氣的,加不加名字,這是父母們想的最多的一個問題,因為剛開始的角度,都是從兒子角度出發的,怕兒子以後吃虧了,可以父母和兒子一起商量,如果父母認準了這個兒媳婦,那麼是可以把她的名字加上去的,其實有些兒媳婦,並不是很複雜,想著都是一家人了,以後好好的為這個家付出,加個名字上去,心裡也就過得去,但是如果相處的不久,不是特別的瞭解,那麼還是要慎重些考慮,好啦,以上就是我的看法見解,謝謝!


影視明勇


可能是你兒媳婦要求加的吧。有這樣的女孩,要求男方把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好像這樣,房子的產權就有了她的一半。其實不是這樣的。即使是房產證加上了她的名字,也不代表她擁有了一半的產權。產權歸誰所有,具體還得看房產登記書和購房合同,還有付款憑證等。

但是,房產證加上了他的名字,在處置此套住房時,能受到她的一定程度上的牽制。比如,你如果要賣掉這套房,就需要她到場簽字。但一旦遇到財產糾紛時,財產的分割,如果不能達成協議,需要走法律途徑,絕對不會因為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就劃分給她一半的產權。


大愛無恨劉成軍


有人表示應該加上媳婦的名字,“都不把媳婦當一家人,人家還會安心跟你家過嘛?”

還有一部分表示中立,我覺得夫妻倆的房子寫自己的名字,老人的房子就寫自己的名字就好了。

一位網友說:我更傾向於兩個人共同買房,如果男方家全部負責那我則不會要求加自己名字,嫁對人,房子有名沒名都是家,嫁錯人,我也有我自己的自尊,不是我的堅決不取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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