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森林公安泾川派出所:贯彻《决定》

安徽泾县森林公安泾川派出所:贯彻《决定》“硬核”操作在新冠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泾川森林派出所“硬核”操作、出实招,在辖区范围开展如火如荼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专项行动。抓宣传、营造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零”容忍的态势。《决定》颁布以后,泾川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领会精神要义,用对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零”容忍的意识武装头脑。为扩大知晓面,该所将《决定》编辑成宣传单在辖区广泛张贴宣传,并制作成MP3音频,利用车载宣传车无死角,全方位在辖区重点部位巡回播放,同时融合宣传前期国家三部局通告等相关文件,广为宣传,营造起野生动物交易“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以清除交易平台为抓手,竭力清“零”野生动物交易。该所结合辖区内泾县城区野生动物交易相对频繁,经营业主相对集中的实际,开展清除野生动物主要交易平台为抓手。3月10日下午,该所邀请城区涉及野味经营人员近十余人开展法制宣传座谈会,“面对面”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村农业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业主全面深入了解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会上纷纷表示决不再经营野生动物,做好经营类型转型。扭住了野生动物交易的“牛鼻子”。“硬核”操作除存量在参会业主充分认识到交易野生动物的危害性,禁止交易意识普遍提高的基础上,所有参会业主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自愿承诺认真履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决不发生捕杀、收购、藏匿、运输、经营和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鼓励积极检举、控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针对疫情前期,正值春节来临,业主因“备货”而导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存量的可能,该所自制表格,动员所有参会业主如实上报库存的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清查自身存量,并限定在规定的3月12日之前主动上缴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依法处置,确保经营环节“野味”清零见底。实招出实效在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和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大形势的震慑下,3月11——12日,城区经营业主陆续到泾川森林派出所主动上交存量“三有”野生动物雉鸡、野兔、野猪、猪獾等及其制品150余件。12日下午,该所在县局领导指导下对收缴的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置。 “清”零野生动物交易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讯员 杨怀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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