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如何行使处罚权力,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

用户3708573291


我之前的甲方单位,几年了这么大的项目,硬是一分钱没有罚过施工单位,反而搞笑的是处罚了总监不到位…多少次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就是不给罚,这样的单位我毫不犹豫离开了。


轨迹3217


建设单位罚款几乎是工程行业一个不成文的惯例。

建设单位行使处罚权利,其目的是为了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我认为先明确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的主要目的、罚款依据后再分析如何行使处罚权板更有效。



一、罚款目的:

质量的控制主要是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符合相关工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主要表现: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设计图纸施工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进度控制主要是满足建设单位指定的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计划(动工、±0.00、预售、封顶、验收、交付等)以及施工单位上报的符合总计划的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包括年、季、月、旬、周计划)。

安全控制主要是满足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要求,以免出现影响工期的安全问题。

二、处罚依据:

主要有规范标准、图纸、合同、政府政策文件、进度计划等。



三、建设单位如何行使处罚权更有效?

执行手段:

1、结算时扣除罚款:

此类罚款大多是合同有约定,但基本上约定也是模棱两可,两方各持己见,最终不是每项罚款都能落实。

对于油条型的或熟悉路子施工单位是不怕此类罚款,因为大多时候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我们很多项目都是甲方经理在开会时说这个罚五万,那个罚十万,在罚施工单位款时,他不痛不痒,就算结算时扣除了此笔罚款,但对于他几千上亿元的工程款,这点也不算啥,关键是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的目的没有达到,因为施工单位要么没有去做,要么就是做得不积极,这时候的罚款已意义不大。

2、工程会议上立即现金罚款:

在工程会议上罚款几百到几千不等,此类罚款虽少但能够马上让乙方有流血的感觉,多几次便知道心痛,这样对于建设单位的指令执行或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的力度和责任会加强。

3、工程会议现金罚款和合同约定罚款双管齐下:

这样既按合同约定罚了款,而且也能促使乙方积极响应,知道查原因总结反思,以达到今后不在出现此类情况的目的,这才是罚款意义所在。

4、其它罚款形式。



四、结论

总之,个人认为以完成当时质量、进度、安全任务,并能使乙方后期能反思改进为目的,采取工程会议现金罚款和合同约定罚款双管齐下的方式较有效。

个人观点,望大家多多指教。


夜香玉


首先,必须要做到有据可依,比如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等,而且必要时应该制定处罚实施细则,同时,必须要明确,关于质量、安全罚款的是不可返还的,并且要进入当期报表,要建立质量、安全处罚台账。

其次,业主要切实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外围环境、施工许可、大电接入等,不能该自己解决的,推诿含糊,错过了施工黄金时节,又拼命催现场进度,导致质量安全隐患骤增。

第三,业主必须要与施工方目标一致,即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不是为了某种龌蹉的私欲,丢弃了服务的意识,一味突出甲方特权思想,秉承“罚款、约谈法人、换项目经理”的管理三部曲,损害工程实体,损害施工单位,最终损害甲方自身利益。



楼市细评


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建设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全程进行有效控制。若建设单位违背合同,依仗自身的优势,任意对施工单位采用罚款的手段,恐会激怒参建单位各方不满的情绪。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违反合约,不依据合同进行处罚,必然会助长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的歪风邪气。本人遇到一家建设单位,开始对施工单位违规还依据合同及时罚款,尔后,为了赶进度,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违反合同均不处罚,最后导致施工单位任性施工,抓进度不上人,抓安全、抓质量均借口赶进度。弄得建设单位哭笑不得。分包单位进度上不去,退场更换施工单位也换不了,任由施工单位摆布。


秋风好1


首先,必须要做到有据可依,比如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等,而且必要时应该制定处罚实施细则,同时,必须要明确,关于质量、安全罚款的是不可返还的,并且要进入当期报表,要建立质量、安全处罚台账。

其次,业主要切实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外围环境、施工许可、大电接入等,不能该自己解决的,推诿含糊,错过了施工黄金时节,又拼命催现场进度,导致质量安全隐患骤增。

第三,业主必须要与施工方目标一致,即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不是为了某种龌蹉的私欲,丢弃了服务的意识,一味突出甲方特权思想,秉承“罚款、约谈法人、换项目经理”的管理三部曲,损害工程实体,损害施工单位,最终损害甲方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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