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或大势已去?

刷屏信息

当地时间3月4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公布了长达78页的孙杨案仲裁书,北京时间3月5日,全文开始被国内媒体反复咀嚼、报道,当天晚间,听证会完整视频也被放出。

孙杨一案,再度引发刷屏。

孙杨案的技术细节,已有很多媒体解读,在此不赘述,有时间的朋友可以去网上搜原文、完整视频。

我们更关注的是舆论风向的变化——完整信息的公布,似乎让国内舆论出现了拐点,观察各类媒体下的置顶留言,不再力挺孙杨的渐渐多了起来。

孙杨,或大势已去?

打头第一篇——《无视规则将会承担相应后果》,作者何家弘,身份响当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委员。

文章开头一针见血:孙杨及其律师提供了不少细节描述和证据,如尿检官的身份,尿检官有无违规照相,血样容器与外包装是如何分离的,孙杨有没有暴力抗检等。但是,这些细节事实的辩护意见并不能影响仲裁庭对本案基本事实的认定,即由于孙杨的不配合,药检人员未能完成这次药检取样。

何家弘说,毋庸讳言,孙杨不配合药检取样的决定是错误的,其行为构成了“兴奋剂违规”。

文章还表示,总的来说,国际体育领域的仲裁、调查、裁决等机构还是比较公正的,至少在程序公正的意义上如此。虽然这些专家往往有个人的价值观,而且有些人可能对中国人怀有偏见,但是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还是很重视规则,很强调程序公正的。

紧接着第二篇——《观察孙杨事件的三双慧眼》,来自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

标题是中性的,但内文态度非常鲜明。

作者主张的第一双慧眼,是公平竞赛意识。体育比赛,无论是否将其与国运、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连接上,一项基本原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这就是公平竞赛。

另一双慧眼是规则理性。孙杨事件的核心是“拒检”,而不是孙杨是否服用了违禁药物的问题。

第三只慧眼是证据理性。张起淮律师发表的《律师声明》指责仲裁庭“对事实和证据置若罔闻”,这是十分严重的指控,可惜只是孙杨一方的一面之词

最后一篇——《商业比赛不能与国家荣誉捆绑》,其标题与“无视规则将会承担相应后果”一样,在版面顶部最为显眼。

文章作者,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乔新生称,过去我们在国际竞技体育比赛宣传方面存在许多误区,导致一些运动员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今后应当加以纠正。真诚地希望中国新闻媒体宣传国际竞技体育比赛项目的时候,能够保持平常心,不要总是把运动员的荣辱和国家的荣辱联系在一起。

怎么看这组文章?

首先,发布主体是《检察日报》,是最高检主办的官方媒体,代表执掌国家司法大权之一的机构发声,那可是正义的化身。

其次,这组文章如上图所示,是发布在报纸版面上的,整版。在我们的舆论场中,报纸的规格和蕴含的力量,以及严谨谨慎程度,往往是大于新媒体的。《人民日报》报纸上的评论,和人民网网评,不可同日而语;《长江日报》报纸评论,和汉网上“给市长温暖”的网评,亦不可同日而语。

• 文章不是社评,不直接代表官方态度,《检察日报》声明也称评论不代表本报态度。但我认为,选什么样的来论、约什么样的稿,还是能反映一件事背后舆论的生态、背景。

信息对比:

降温降调话孙杨

类似的信息还有很多。

• 比如《环球时报》:

29日,《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孙杨刚被宣布8年禁赛,裁决全文尚未披露时,已经表明了态度。

首先是坚决支持上诉,相信孙杨清白,但他随即表示,我们支持孙杨依法维权,但无需让这种支持变成一种和国家荣誉相联系的情绪和战斗。这是孙杨本人及国际泳联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严重纠纷,不应视为中国受到的挑战。不排除CAS的法官受到一些西方舆论的影响,他们对证据的采纳也可能有问题,所以要依法维权,但我依然不主张对该法庭仲裁的复杂性进行简单的政治解读。

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应当对对外开放的总体环境保持信心。

而“不要和国家荣誉”相联系,成为很多媒体转载引述时的标题用语。

而在去年中,霍顿拒绝与孙杨合照的事件引爆国内舆论后,相关的评论则更有态度。

孙杨,或大势已去?

客观讲,此一时非彼一时。

彼时霍顿的无礼,的确会触发到国人民族情感的痛点,引发同仇敌忾的愤怒,上升到国与国的争议,而霍顿的个人行为也被认为与某个群体长期的态度关联;而如今,CAS的判决更多涉及到的是对规则的理解,是各方集体的裁定,而非单纯中西之争、中澳之争。

舆论的变化可想而知了。

• 比如中国泳协:

2019年时,针对很多媒体报道孙杨违规,1月27日,中国游泳协会依据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协会的决定发表声明,直接称这些报道不符合事实。这一声明,是直接以机构之名为孙杨背书了。

但2020年2月28日下午,CAS的判决发出后,中国泳协的声明是:我们深表遗憾,我们坚持对兴奋剂零容忍,我们一贯加强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我们支持孙杨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希望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改进完善规则保护运动员个人权利。

• 比如市场化媒体:

相比过往,在全文和完整视频公布之后,市场化媒体的态度也非常鲜明了——8年禁赛有规可循。

孙杨,或大势已去?

新浪体育微博则一一列出了报告的要点——拍照不能构成拒绝检测的理由;孙杨从未表达遗憾;检测人员未出庭因怕报复……每一条对孙杨都是极端不利的。

孙杨,或大势已去?

而在该博评论区中,网友“请叫我Aray”的评论点赞数最多,他说——从新浪体育发布的内容来看,孙杨大势已去了。

• 再如人民网:

其评论基调,也基本为支持孙杨依法上诉,怀疑IDTM的不规范,而不再提到国家荣誉等字眼。

比如2月28日当天,人民网评《被禁赛8年,支持孙杨上诉》

文章称,“暴力抗检”是否属实?孙杨该不该被禁赛,或者该不该被禁赛8年?尚需瑞士联邦法院裁决。但一个显见的事实是,IDTM有权力对运动员实施赛外检查,但应该规范一些,恪守专业精神,而不能派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法定资质的人员采集运动员样本。

文章还强调,中国对使用兴奋剂一以贯之持“零容忍”态度。我们不反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合法行为,反对的是不专业实质上也不合法的行为。

文章最后表示,期待孙杨用更专业的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期待孙杨挺住。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2月29日零时发布的“晚安信息”,保持了同样基调:

“一场赛外检查出了意外,由风波演绎为风暴,孙杨的运动生涯面临残酷的熔断。对兴奋剂必须零容忍,无论谁触碰底线都要受到处罚。同时,对证据的采纳和结果的裁定也必须符合程序正义。支持孙杨依法维权。”

而有趣的是,该微博下置顶的评论,则是对外国人永居条例的呼吁。显然,小编没有对网民的表达做更多干涉。当然了,这是题外话。

新华社的评论文章则直批霍顿恶心!以反兴奋剂之名,行歧视和挑衅之实。

“这不是中国选手第一次遭受无端质疑。4年前的伦敦奥运会,美国教练莱昂纳多将叶诗文的优异成绩与兴奋剂挂钩,令部分外媒‘围攻’小叶,让奥运会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的歧视和偏见成为热点话题。但正如小叶在伦敦最终获得了一边倒的支持一样,孙杨也会得到国际舆论的广泛同情和支持。”

文章称,中国在反兴奋剂工作上作出的巨大努力有目共睹,对兴奋剂零容忍当然是应该的,但尊重事实和规则、拒绝歧视和双重标准也是必须的。

《环球时报》单仁平的文章则对准了澳大利亚媒体——是霍顿“缺教养”,还是澳媒“有点坏”?

文章称,它们没有在霍顿赢得比赛前后引导他对他国运动员表达善意,而是给他预备了适合他展示自己小心眼和粗俗一面的问题。

文章还表示,澳大利亚那样的国家,有一些人无论搞出什么事,对中国来说顶破天能是多大的事?经常从西方人的严肃论著中看到,说澳大利亚处在各种文明的边缘地带,有些西方人如果不高兴了,更是会提起澳最早曾是英国的越洋监狱,意思是那里有些不文明的怪异举动算不上意外。我们不高兴时也这样学着西方人想想就行了。

2019年1月

里约奥运后,孙杨持续遭遇风波,2019年初是较大的一次。

当时《星期日泰晤士报》爆料称,孙杨因为与兴奋剂检查人员发生冲突,他的安保人员用锤子砸碎了密封的样本瓶。

而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的声明中引用此前的裁决回应——称18年9月4日执行的检查是无效的,孙杨没违规,同时不评价媒体的报道。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掷地有声,“一身干净,无惧脏水”。

孙杨,或大势已去?

团中央官方微信的十万加推文,将此事与其它外媒造谣事件联系了起来——警惕舆论操控!西方媒体针对中国“定向”推送假新闻。

孙杨,或大势已去?

2020年3月

但如今,这样的声音没有出现了。

共青团官方微博也只是转载了中国泳协支持孙杨上诉的新闻。

而更有意思的是,孙杨删除了自己自证清白的四条微博,比如晒出的血样瓶、当日的视频。

孙杨,或大势已去?

客观讲,机构、名人表态的变化,并不意味着他们本身错了,因为这些过往的表态也只能基于当时的信息,以及当时事件的属性。涉及民族尊严时要回击,涉及对国际规则的执行时则应细究规则本身,这是一国规则意识的体现。

而孙杨一案的相关信息,是随着时间不断披露、清晰的。去年,孙杨回应霍顿无礼行为时说,你可以不尊重我,但必须尊重中国,应该说,孙杨的发声当时是赢得不少人支持的,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这种言论是在“绑架”国家。但观近日舆论场的态度,这样的讨论已经很少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不知在泳池里曾雄霸天下的孙杨,是否感受到了三月的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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