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不要只知給物業交錢,殊不知物業也要向業主還這三筆錢

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原先居住在農村裡的人開始慢慢搬進城市裡,成為了別人口中的“城裡人”,人們居住在城市裡的各大小區裡,或許這些小區各有不同,無論是地理位置還是小區景觀都不一樣,但相信所有的小區裡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物業,物業是負責居民小區管理的機構,負責小區裡的各種事情的打理,比如繳納水電費、垃圾清理,公共設施維修等等!

買了房子,不要只知給物業交錢,殊不知物業也要向業主還這三筆錢

相信大部分居住在城市裡的人都有很物業打過交道,有遇到過比較靠譜的物業,也遇到不作為的物業,總之無論物業的水平怎麼樣,我們都需要向物業定期繳納一定金額的物業費,這個物業費的繳納不會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不管物業的管理多麼差勁,物業費還是要交,這就使得不少人感到非常氣憤,但又沒有辦法!
其實呀!不僅我們要向物業繳納費用,這三筆錢物業也需要交換給我們業主,要知道物業不過是小區的管理者,業主才是小區的所有者,這三筆費用你知道嗎?

買了房子,不要只知給物業交錢,殊不知物業也要向業主還這三筆錢

第一種:
商家宣傳費用

相信大家在自己的小區裡都有遇到過一些商家進入到小區裡,就在自己的樓下舉行一些商業活動,比如擺地攤、弄小吃攤什麼的,更有甚者還會在小區裡搭建晚會做營銷,其實明白的人都知道,在小區裡舉辦這些活動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這些費用大多被物業給收走了,但是在小區裡舉辦的活動是佔據了業主們的公共用地,與小區物業沒有直接關係,這筆商家用來宣傳的費用該歸商家所有!
根據相關的規定,物業是無權使用業主公共用地的,任何場地的使用權歸業主所有,物業在小區公共用地採取的任何舉措都需要徵求業主的同意,而通過公共用地賺取的收益也歸業主所有!所以這筆商業在小區內做宣傳產生的錢物業也要返還給業主!

買了房子,不要只知給物業交錢,殊不知物業也要向業主還這三筆錢

第二種:
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

在大家居住的小區裡,相信有不少人都見過遍佈小區的廣告牌、宣傳橫幅或者一些霓虹燈,乃至於小區宣傳欄上貼的廣告。要知道這些廣告科不是能隨隨便便出現在公共區域的,一定是需要經過物業的批准才會出現的,而物業多半是收取了廣告商的費用。或許短暫的費用不會太高,但是長期積累下來,早晚會成為一筆鉅款,而這筆鉅款就會落入到物業的手中。
和上面商家的宣傳費用一樣,這種小區裡的廣告也是再公共區域懸掛的,收益也該歸業主所有!這筆錢物業同樣也該返還給全體業主!

買了房子,不要只知給物業交錢,殊不知物業也要向業主還這三筆錢

第三種:
公共區域的停車費
隨著現代小區的功能的逐漸完備,再加上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停車位成為了小區的標配,條件再好一點的小區還會有地下停車位,業主有停車的需求自然需要繳納一定的停車費用,這基本已經成為了一種常識,但不少人不知道的是,業主在公攤區域停車是無需繳納費用的,因為小區有公攤車位,這本就是業主購買房子附帶的,不應該被收取任何費用,不少的物業就是這樣糊弄了業主,多收取了業主許多額外的停車費,這筆錢理論上也是應該返還給業主的!

買了房子,不要只知給物業交錢,殊不知物業也要向業主還這三筆錢

許多人或許對這筆小錢不在意,認為並沒有必要在意,但我卻認為,錢是小事,但物業的這種糊弄業主的做法就是大事,再加上近年來越來越嚴重的物業和戶主的矛盾,物業肆意踐踏業主的權益就是從這種對小事不在意開始的,只要業主擺出該有的姿態,物業也不敢太過!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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