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貸認定標準解讀與法律風險防範

今年315曝光的“714高炮”、“校園貸”等放貸亂象,揭露的小額網貸黑幕,令人觸目驚心。尤其“裸條門”、“校園貸”、“辱母殺人案”、“套路貸”等社會熱點案件

背後均有民間借貸的影子,民間借貸套路滿滿,由民間借貸引發的惡性事件屢見不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網不完全統計,2017年民事案件共10533483件,其中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的有2641188件,佔比25.07%;2018年民事案件共11799095件,其中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2982359件,佔比25.28%。民間借貸糾紛超過民事案件總量的四分之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


針對這些現象,2019年10月21日實施的《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非法放貸意見》),將情節嚴重的非法放貸做非法經營罪處理。


非法放貸認定標準解讀與法律風險防範


《非法放貸若干意見》一發布,“高利貸入刑”、“非法放貸入刑”等字眼就刷爆了朋友圈。焦點問題莫過於該司法解釋是否有溯及力?即2019年10月21日前的放貸行為是否適用此《非法放貸若干意見》?


對此,雖然《非法放貸若干意見》中作出了明確規定,“本意見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對於本意見施行前發生的非法放貸行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準確理解和適用刑法中‘國家規定’的有關問題的通知》(法發〔2011〕155號)的規定辦理”,但是對此問題究竟應當如何解讀,還是產生了較大爭議。


也因此,律師準確理解和適用《非法放貸若干意見》中有關的條文,並且瞭解非其中法律風險十分必要。


畢竟律師在代理民間借貸案件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情況屢見不鮮。《意見》出臺後,今後如律師或相關從業人員在在處理民間借貸案件時如果不夠嚴謹審慎,涉嫌違法犯罪的風險將大大增加,甚至可能一不小心就成為不法分子的共犯。


非法放貸認定標準解讀與法律風險防範


例如一些涉嫌“套路貸”犯罪的不法分子在落網後為推卸責任、減輕處罰,會將責任全部推給律師,稱所有行為事先都是諮詢過律師的並經確認合法後才實施的,企圖藉此將律師當做替罪羊。


再例如有些客戶在法律諮詢過程中,提出希望律師能夠幫他起草一份借款協議。然而一旦客戶非法放貸行為被認定為犯罪,而該借款協議也被證實是其實施犯罪的主要工具之一,那麼為放貸行為提供法律文本的律師也有可能被公安、司法機關認定為共犯。


法律風險無處不在,律師應當如何注意代理借貸糾紛的刑事風險問題?《意見》明確了非法放貸的概念和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的條件,為非法放貸入罪非法經營提供了明確的指引,也有利於規範審判工作,防止恣意入罪入刑。


為此,智元特邀請到北京星竹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斌律師,開設《非法放貸認定標準解讀與法律風險防範》專項系列課程。


他將以《意見》為基礎,結合現實實務,對相關出臺背景、主要內容進行解讀,幫助律師分析法律風險、提出法律建議。


非法放貸認定標準解讀與法律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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