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在單位領導通過發短信的形式佈置工作及安排緊急任務,是否合法?為什麼?

59908


疫情期間通過短信安排工作是常見的方式,其好處不必多說。但應該注意,由於短信是公共平臺,沒有安全隔離的防火牆,因此,涉密的工作和信息不能通過短信安排和發佈,否則就違反了,如果是國家機關,就洩露了國家機密,如果是企業就洩露了企業的商業秘密。這些都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儘管在疫情期間,可以用短信等信息化方式安排日常工作,但也要強化信息安全意識,切忌將涉及國家機密和企業機密的工作和信息通過短信方式安排和發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