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城市學院藝術類(服裝表演與空乘)招生簡章


2020年北京城市學院藝術類(服裝表演與空乘)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部標代碼:11418)
北京城市學院創建於1984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綜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頒發國家承認的研究生、本科學歷學位資格,並舉辦中職、高職專科教育。學校設置理、工、文、法、財經、藝術、外語、管理、醫藥等學科門類百餘個專業,全日制在校生2萬餘人,教工2000餘名,學校館藏圖書200餘萬冊,實驗實訓室二百餘個,學生公寓等設施齊全,校園網絡先進快捷。

學校專任教師以具有國內外名牌高校學術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為主體,以“雙師型”人才為骨幹,另有一批來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語種的外教;兼任教師多為來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優秀教師和行業、產業部門的工程師、企業家、技術專家。學校建立了社會建設、城市管理、城市經濟、教育發展、3D打印技術等多個校級、市級研究院所和基地,在多個領域走在全國同類院校前列。學校以教育的高質量贏得了畢業生就業的高質量,畢業生以“留得住、用得上、幹得好”著稱於用人單位,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續二十年保持在98%以上,在高校中名列前茅,並湧現出一大批行業骨幹和社會新星。學校大力推進國際化戰略,與國際上50餘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為廣大同學搭建了廣闊發展空間。

二、2020擬招生專業目錄

以下非美術類專業需參加我校專業加試,部分省份使用省統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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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專業僅招收聲樂和鋼琴方向;

2.音樂表演(合唱指揮與教育)專業僅招收美聲唱法且鋼琴須達到車爾尼299水平;

3.校考專業加試內容詳見校考專業加試要求及安排。

4.新疆只招收普通類(原漢語言)及單列類(原民考漢)考生;內蒙古只招收漢語授課考生。

以下美術類專業承認並使用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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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招生專業目錄相關內容,最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佈的內容為準。

三、報考對象及條件

1. 遵照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於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文件執行。

2. 身體健康。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須符合我校專業要求:

報考各專業考生均要求聽力正常。

報考影視表演方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於1.65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5米。

報考模特表演方向的考生:

時裝模特:男生身高1.84—1.92米,女生身高1.74—1.82米。

平面模特:男生身高1.78—1.83米,女生身高1.65—1.73米。

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

凡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高考的應往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二十週歲,即20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五官端正,體形勻稱,無明顯的“O”形或“X”形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

五官端正、膚色好,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狐臭。

男性淨身高1.73米~ 1.85米;女性淨身高1.60米~1.75米。

遠視力:每眼裸眼(C字視力表)應當到達0.1及以上;無斜視、無色盲、無色弱。

該專業需航空專業體格檢查,收費標準:430 元/人 (考試當天收取)。

報考我校考生請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規定,我校美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考生所報考專業(方向)屬省統考範圍內的,應按照省有關招生規定執行,使用省統考成績(具體規定請考生向所在省招生辦公室諮詢);不屬於省統考範圍的專業(方向)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個別省份在省統考合格基礎上,須參加我校專業加試,詳見我校網站後期通知。

四、校考專業加試報名及要求

(一)專業報名

1.北京考點:

必須參加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專業加試准考證》,我校不再組織現場報名及現場確認,請考生認真閱讀招生簡章,按照要求在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認真填寫報名信息。

北京考點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6日開始網上報名(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我校網站)

北京考點報名網址:http://zs.bcu.edu.cn

諮詢電話:010-62321818

2.其他考點:具體報名時間詳見我校網站,報名、繳費形式以各省考點公佈為準。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我校《專業加試准考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專業加試,證件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

2.考生在考試時間不衝突的情況下,可以同時報考我校多個專業,分別參加各專業的專業加試並獲得專業加試成績。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專業加試安排,確定考試內容、時間、地點,準備考試用品及材料,認真參加考試。

3.表演(影視表演)、表演(曲藝表演)、表演(模特表演)、舞蹈表演(體育舞蹈與教育)專業,需初試合格後方可進入複試考試,其它專業需分別參加各模塊的考試,且每個模塊均需合格。

(三)考試紀律

報考我校的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須遵守國家高考考試紀律及北京城市學院相關考試規定,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者,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校考專業加試安排

考試省份、報名時間、地點以及考試時間安排,請考生關注我校招生網站。

校考專業加試內容安排如下:(同一專業(方向)限考一次,各專業各部分考試時間以准考證及考試前我校網站上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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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考場提供鋼琴和電子伴奏音樂播放器,但不提供鋼琴伴奏人員,可由考生自帶鋼琴伴奏及其他電子形式的伴奏。

考生彈奏練習曲的速度應接近樂譜提示的速度,反覆記號不用反覆。

六、合格證發放及志願填報

1. 我校校考各專業(方向)分省計劃按照合格人數與招生計劃的4:1投放。對專業加試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則上不安排招生計劃。考生可於填報志願前登陸我校招生網站(http://zs.bcu.edu.cn) 或關注“北京城市學院招考資訊”微信公眾平臺查詢考試結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2. 考生填報志願時,請以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佈的計劃為準,學校代碼及專業代碼請在當地招生辦公室統一發放的招生報考資料上查詢。

七、錄取原則

1. 藝術類專業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所規定的批次錄取,文理兼收。

2.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

3. 美術類專業:美術類專業我校承認並使用各省美術統考成績,錄取原則是在專業課獲得本省美術統考合格的基礎上,且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本省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對進檔學生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美術統考總分)×50%。綜合成績中的文化課總分不含加分,無單科成績要求,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取美術統考總分高的考生。

4. 非美術類專業:凡所報考專業(方向)屬省統考範圍內的,我校使用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加試成績;省統考範圍內未涉及到的專業(方向)需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加試;個別省份需要在省統考合格基礎上,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加試。錄取原則是在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本省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進檔考生擇優錄取,無單科成績要求。

5. 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規定的參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原則。

八、畢業證書及就業

1. 合格畢業生均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蓋有北京城市學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北京城市學院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2. 畢業生可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學校推薦,自主擇業。

九、入學與複查

1.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在學校批准註冊後,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2. 新生入學後進行報考條件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偽造學歷、隱瞞病史、有舞弊行為等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3. 美術類本科專業入校後需進行專業課統一測試。

4. 新生入學後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

5. 學校實行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制度,並可協助學生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注:以上所有內容最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佈為準。

諮詢電話:010-62321818

諮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69號

學校網址:http://www.bc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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