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二道交警大隊民警於海濱在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B3~號小型汽車車身顏色特別,存在更改車輛顏色嫌疑。民警遂將其截停,經核實,該車輛登記顏色為白色,車主私自更改了車身顏色。民警隨後對其進行了罰款500元的處罰,並責令其將車輛恢復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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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01:37:28 長春交警二道大隊
2020年3月11日,二道交警大隊民警於海濱在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B3~號小型汽車車身顏色特別,存在更改車輛顏色嫌疑。民警遂將其截停,經核實,該車輛登記顏色為白色,車主私自更改了車身顏色。民警隨後對其進行了罰款500元的處罰,並責令其將車輛恢復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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