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变“证物”一紫云自治县男子非法购买野生动物被处罚

“宠物”变“证物”一紫云自治县男子非法购买野生动物被处罚

非法购买的凤头鹰

早报讯(文/图 记者 周婷) 近日,紫云自治县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据了解,紫云自治县森林公安从紫云网安大队获得一条线索:紫云松山街道有人在网上购买了猎捕工具。随即,森林公安前往松山街道展开侦查。

侦查过程中,森林公安民警锁定了嫌疑对象叶某,并在叶某家中走廊上发现了一只疑似鹰的动物。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将该动物送往云南云林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

经审讯,嫌疑人叶某交代,凤头鹰是自己在4个月前,从县城里的农贸市场购买的,当时只是觉得这只鹰好看,没有多想就花了几十块钱把它买回家来进行饲养。

据紫云自治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介绍,叶某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现已对叶某进行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这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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