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违法案例】醉酒驾驶酒精检测结果高达225.30mg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绝不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醉酒驾驶

是“不可容忍”的典型违法行为。

其杀伤力、涉及范围更是不可想象!

【典型违法案例】醉酒驾驶酒精检测结果高达225.30mg/100ml


姓名:常某某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612627XXXXXXXX0952

简要案情:2020年3月7日21时45分,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长青路路查中发现驾驶人常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7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人常某某帯至甘泉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备鉴。2020年3月8日经陕西延安天恒司法医学鉴定所(陕延天恒【2020】毒鉴字第0107号)鉴定,常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5.30mg/100ml,属于醉酒,常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交警蜀黍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社会危害性极大,交警部门将始终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列为整治重点。希望广大驾驶员在端起酒杯的同时,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必须通过相关考试,持证驾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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