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前不妨先同居,宅在家裡一個月我們離婚了,現在知道不晚”

“領證前不妨先同居,宅在家裡一個月我們離婚了,現在知道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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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在''高潮''裡的情侶們,大概都幻想過兩個人以後的生活,兩個人可以一起買一棟房子,不需要太大,只要裝飾的溫馨幸福就好。

如果雙方都喜歡小動物,還可以再養一條狗,兩個人可以一起下班遛個狗;如果將來能有一個孩子,溫馨的三口之家,摯愛一人牽手一生。

只要說起來,戀愛都比婚姻要美好,婚姻實則要比戀愛現實很多,大多數夫妻在沒有結婚之前都曾幻想過這樣的生活,但是在同居以後,這些曾經的夢想實現了,時間一久,很難有當時的情懷在,如果沒有耐心,最後剩下的可能只有婚姻瑣碎小事的一地雞毛。

婚姻生活的真相是細節,是瑣碎,是庸庸碌碌的尋常,是我們親身經歷和感受的那一點一滴的氣味和感受。

我們想象中婚姻很美好,但其實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矛盾會時不時發生,而這就是很現實的生活。

徐蕾和於浩在大學的時候就戀愛了,他們的感情一直都很不錯,徐蕾也無數次幻想過以後和於浩一起生活的日子,她想如果早晨起來第一眼就能看到自己所愛之人,一定會非常的幸福。

在戀愛的時候,徐蕾期待著她和於浩的未來,結婚後住在一起,她卻發現自己想要的並不是這樣的生活,甚至到最後還和於浩因為一些小事辦了離婚。

徐蕾說:“曾經的我們也幸福過,只不過這樣的日子不長,一年後我們就在彼此面前現了原形,最後弄成這個樣子。要是我在領證前知道就好了,也不至於現在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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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蕾和於浩在大學畢業以後,就到了同一個城市工作,雖然公司離得很近,但是因為兩個人剛實習,工作量大,他們幾乎沒有時間陪伴對方,更沒有時間見面。

有時候一個月他們都不能見一次面,晚上加班連打電話都變得奢侈起來,這樣的日子直到兩個人實習期結束,直到工作穩定之後才有時間一起出去玩。

正是因為這一段時期,兩個人的感情比以前更好了,算起來從大學戀愛到如今,他們已經五年多了,而雙方的父母早已都知道彼此的存在,所以很快他們一起見了家長。

他們兩家人的家庭條件都差不多,父母也都很尊重兩個人的選擇,他們第一次見父母比他們想象的簡單的多,於是,見完家長之後,他們就成功地拿到戶口本一起領了證。

他們領證很倉促,雖然說談了五年多的戀愛,但是在領證之前兩個人並沒有一起同居過。

領證之後他們也沒有著急辦婚禮,想著等工作都穩定下來之後再說。

於浩的父母拿出了一部分錢,徐蕾和於浩也把自己的工資拿了出來,兩個人一起買了婚房,於浩就想著趕緊搬到新房裡:“我們房子也買了,再說了,領證就是結婚了,咱們是夫妻了,我們兩個人的公司正好又離得近,在一起也方便。”

對於住新房這回事,徐蕾還是蠻歡喜的,因為她覺得終於可以跟於浩開啟婚姻生活。

剛住在一起的時候,果真如徐蕾所幻想的那個樣子,兩個人可以一起做很多事,兩個人可以一起做飯研究菜譜,週末一起看電影,休班的時候一起在家裡打遊戲。

可是這樣的日子不到幾個月,新鮮感一過,就完全不同了,兩個人不僅不想住在一起,還心生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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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蕾和於浩之間出現的問題不僅僅在三觀,更多的是因為兩個人的生活習慣有些不同,於浩不愛講衛生,徐蕾有潔癖,一次兩次能忍,時間久了就非常受不了。

徐蕾說:“自從我和於浩生活在一起以後,他就再也沒有自己洗過衣服,我還沒辦婚禮呢,什麼家務就讓我做,我要是在領證前知道他這樣就好了,現在有一些後悔,我成了他免費的保姆。”

徐蕾對於浩頗有微詞,於浩對徐蕾也會有很多的意見,他說:

“以前的時候出去,都是看徐蕾化著妝的,現在徐蕾不化妝,雖然也差別不大,但是總覺得怪怪的。而且徐蕾在家裡一點也不注意自己的穿著,休班的時候,一天到晚穿著睡衣跟個麻袋一樣,蓬頭垢面的,看著就心煩。”

領證一年以後,兩個人對於彼此都有很大的意見,矛盾爆發,就在這一次疫情。他們原本打算今年辦婚禮的,也沒回老家,本想著加班多掙點錢,但是沒有想到加班沒有加成,反被困在城裡出不去,於是兩個人天天在一起,矛盾就更激烈了。

比如說,徐蕾做飯不好吃,於浩就嫌棄她,但是這個時候點外賣又不安全,於是兩個人沒少因為吃飯的問題爭執起來,再也不像以前一樣一起研究一道菜。

而且如今菜也不好買,又出不去,徐蕾的頭幾天都不洗,兩個人一個比一個懶,曾經他們所幻想的美好已經不復存在,在於浩眼裡徐蕾就是一個假精緻的女人,而在徐蕾眼裡,於浩就是一個不講衛生的邋遢鬼。

當愛情的美好變成了步入婚姻之後的一地雞毛,兩個人都不願意再繼續下去了,徐蕾說:“如果不是因為疫情,我根本不知道他能邋遢成這樣。”

於浩說:“我想找的是一個能相夫教子,會做飯的人,我可不想一輩子吃這樣的飯。”

因為忍受不了彼此的缺點,生活習慣無法磨合,所以明明兩個人已經領證,卻決定要分開。領了證就是結婚了,其實這些問題在婚前發現更好,領了證之後發現想分開還是等同於離婚。

有些小習慣小缺點並不一定要等到領證後才能發現,其實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偶爾住一起也能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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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止徐蕾和於浩是這個樣子,曾經我在網上看過一組數據,夫妻離婚情侶分手,大多數都是因為雞皮蒜毛的小事,尤其是在年輕人之間,分手最多的原因是因為提前同居。

同居是一把雙刃劍,既能夠讓你更好地瞭解對方,知道對方的喜好,也能夠讓你親眼看到對方的不足,發現他的缺點,這個時候就看兩個人是不是願意彼此包容對方,有沒有耐心願意將就著過下去了。

其實,戀愛的時候我們都會在意彼此眼中的那個自己,希望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現給對方,這是人之常情。

可是在結婚以後,我們要在外人面前偽裝,就需要在回到家以後,卸下偽裝,這樣恰好和戀愛當中相反,也就造成了婚前婚後心裡不平衡的現象,就這很正常,就看兩個人怎麼去對待了。

不是有句話說,戀愛的時候是和對方的優點戀愛,而結婚則是和對方的缺點過日子,長久的婚姻就是將錯就錯。

三毛曾經說過:“如果愛情不落實到穿衣吃飯、數錢、睡覺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裡去,是不容易天長地久的。”

同居當然有同居的好處,還是有一系列不可避免的問題,兩個人生活習慣的相撞,都需要對方以一顆包容的心去對待。

對於我們戀愛的對象,我們還是應該降低自己外在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瞭解對方的人品,願意去包容對方的缺點,只有這個樣子,才能把戀愛經營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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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劉娜說過一句話:

“愛情的真相是不完美,是缺點,是遺憾,是日夜相處之中的摩擦適應,是風花雪月之外的生老病死和疼痛冷暖,是幻覺期待之下的如實看見和如是接納。是愛人那些不完美的小瑕疵,點燃的一個個小確信,活著熄滅的一個個小失望。”

有些事不要等到婚姻裡才非要看清,真等到兩個人領了證結了婚也就晚了。

婚前在確定彼此之後不妨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了解一下彼此,如果在婚前發現,總比等到婚後發現強。

我們對於伴侶缺點的認識和選擇,不僅決定了誰能夠進入我們的世界,而且決定了我們的婚戀,能走多遠。

想清楚,對婚姻多一點慎重,婚前觀察的自私一些,也不用婚後覺得他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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