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政策】免!減!緩!降! 廣西中小微企業免繳5個月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12號))(以下稱《通知》),對廣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施免徵、減徵、允許緩繳、減低費率的政策。

【微政策】免!減!緩!降! 廣西中小微企業免繳5個月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微政策】免!減!緩!降! 廣西中小微企業免繳5個月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免徵

此次免徵主要是廣西境內中小微企業和以用人單位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5個月

【微政策】免!減!緩!降! 廣西中小微企業免繳5個月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減徵

《通知》明確,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這3個月內,區內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及其它類型單位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

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仍需繼續繳納,不予以減免。階段性減免、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期間,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為提高效率,減化程序,此次減免社會保險費無需參保單位申請,統一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國家對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類型的有關標準,比對現行參保數據庫確認即可,仍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原有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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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繳

《通知》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連續3個月虧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符合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核准表》和財務報表,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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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費率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據此,在上述時間段內,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失業保險的比例均為繳費基數的0.5%

;各統籌區根據累計基金結餘情況,最高可將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50%。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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