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事重提]•原榆林公社建鎮前後(1)


[舊事重提]•原榆林公社建鎮前後(1)

1981年秋,我從呼和浩特市原郊區人民銀行調入原郊區榆林公社(現榆林鎮)工作,擔任公社管委會主任並主持公社管委會的黨政全面工作(原黨委書記呼爾查同志調任呼和浩特市團委書記,原主任巴存計同志調任原郊區政府辦公主任)。親身經歷了撤社(鄉)建鎮的前前後後,就此過程作一憶述。

[舊事重提]•原榆林公社建鎮前後(1)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以來,改革的春風吹遍祖國大地,各項改革政策逐步出臺,農村經濟開始全面復甦,各級人民政府湧入改革的浪潮,小城鎮改革勢在必行。在這個大背景下,全國各地的小城鎮建設和鄉鎮改革工作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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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初,中共呼和浩市委、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市轄土、託、郊3個旗縣區,各選定一個有基礎的公社改社建鎮,以發展小城鎮建設。經各旗縣區審報推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擬定土默特左旗善岱人民公社、托克托縣燕山營人民公社、原郊區(現賽罕區)榆林人民公社為呼和浩特市首批改社建鎮的3個公社。並按要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批准。就此,榆林公社成了原郊區第一個改社建鎮的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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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鎮批文(同意籌備建鎮)下達後,原郊區人民政府下發通知,由原郊區民政局、城鄉建設局、榆林人民公社管委會組成工作小組,分頭開展工作。因我當時擔任榆林公社管委會主任,所以直接負責此項工作。繪製現狀圖和規劃圖是前期必做的工作任務,這項工作由市城鄉建設局承擔,派出村鎮建設科科長龔布雲同志負責勘測、設計、規劃、製圖等項目,由許工程師帶領測量人員進駐榆林村(榆林公社駐地)開始工作;原郊區民政局(地名辦)主任高銀表同志負責行政區劃、建置規模、鎮名選定等工作;榆林公社主要是上下協調,多方聯繫、材料報送等工作。建鎮所涉及的單位和所需材料很多,民政局、計委、財政局、公安局、商業局、城建局、農牧局、水利局、交通局、區劃辦、編置辦、地名辦等,這些單位和部門都要出文件蓋公章。經過半年多前期緊張工作,各種需報文件材料準備齊全,並報送呼市民政局,局裡的基層政權建設科專管這項工作,由其先前審核並代市人民政府起草建鎮報告,建鎮的審報程序必須由各級人民政府逐級審報,榆林公社上報原郊區人民政府,原郊區人民政府上報呼市人民府,再上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至上報國務院。建鎮的正式審批權在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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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將各種所需材料報出後,我們便開始爭取和籌集資金,著手先修公社駐地榆林村的主幹道路和通往蘇木沁村的沙石公路(此路亦是通往中國人民解放軍原謀部、教導隊和武警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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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984年,全國各地普遍實行撤社改鄉的建置,鎮的建置還未批下來,公社這一名稱也隨之改為榆林鄉人民政府。這就是說,在改社建鎮期間,遇上了撤社改鄉的基層政權改革,叫了一個時期的榆林鄉。1985年底,鎮的建置才正式批下來。之後就成了榆林鎮人民政府。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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