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心事,不寫在臉上

年輕的時候,總喜歡把心事寫在臉上。一覽無餘。

被領導誤解,就直接生氣。二十歲的時候,是真的控制不了。三十歲的時候,以為這叫率真,不做作。三十五歲的時候,覺得人總要表明自己的態度,你是領導,我不能申訴,但我可以用表情辯駁。

然而,結果並不好。

不管是二十歲的單純、三十歲的自我、還是三十五歲的自以為是。結果都是一樣的,當你把心事寫在了臉上的那一刻,你就輸了。

甄嬛說:喜怒不形於色,心事勿讓人知。

好搞笑,做人的道理,居然是宮鬥戲裡學來的。

然而,確實是管用。

於是,在不惑之年,開始心靜如水。高興了,壓抑一下,頂多咧咧嘴,絕不歡呼。委屈了生氣了,也只是垂下眼皮,不多說一句。

寫在臉上幹什麼?換不來一分回報。

要歡呼可以回家敞開了打滾兒,要悲傷可以一個人的時候盡情流淚。

這都是不需要跟人分享的時刻。

這時候,你發現,回報來了——你的上司認為你自控力強,不衝動,沉穩。

一度,你以為是領導眼光差,被你的表面現象迷惑。

四十五歲,你發現,其實你的領導是知道的,知道你以為他不知道的那些。而他要的,就是你儘管有了那些你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情緒,臉上,依舊能夠平靜如水。

真好,四十五歲,終於明白了!

現在想想,有些人,20歲就被中用和喜歡,那他一定是那時候就明白了這些道理。

好遺憾晚了人家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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