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20年度“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桐城市2020年度“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一、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

我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籍在校学生(学生本人是贫困人口)。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标准

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的标准是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每生发放1500元。

三、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

(一)建立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摸底台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镇、街、双新产业园道要组织各村(居)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之际,适时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摸底工作(利用网络、电话等有效方式),动态掌握本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在职业学校就读基本情况,全面、准确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台账。分别于4月1日、9月20日前镇(街)汇总上报春(秋)季摸底花名册到市扶贫办。

(二)比对审核补助对象信息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

请各地摸底结束后,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学生信息更新后,由市扶贫办统一组织各地将摸底的学生花名册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贫困学生信息进行全面精准比对,保证符合雨露计划的贫困学生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全部进行标注,最后在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贫困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对象户签字确认),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贫困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贫困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2、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学生名册中的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贫困家庭子女委托所在地村(居)扶贫干部填写《××县(市、区)××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供学籍证明电子档(照片),经村(居)委会、镇(街)、市扶贫办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贫困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贫困家庭子女的公示、兑现环节可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同步进行。

(三)开展拟补助对象公示监督

经人工校正、县级扶贫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贫困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照片要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办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市扶贫办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四)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款

公示结束后,市扶贫办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册”(见附件)报送市财政局,6月底前完成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12月底前完成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

(五)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实施情况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中,关联已经获得补助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6月底前完成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录入,12月底前完成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录入。录入工作由市扶贫办统一组织开展,各地不得随意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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