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禁渔期规定,更好地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今日,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联合锦江河保护区管理处开展巡河行动,对辖区内渔业自然生态保护水域进行联合执法,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执法人员乘坐船只对锦江河漾头河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是否存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是否有人使用电鱼机、地笼等禁用渔具;是否存在河内放网或建造鱼床,切断鱼、虾、蟹洄游通道等现象。
当天,执法人员对发现的禁用渔具进行了清理,对违反规定捕鱼、钓鱼的渔民进行了劝离。
据了解,此次禁渔期的禁渔范围为碧江辖区内所有天然河流和水库。其中,锦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他天然河流及水库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持续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据悉,在禁渔期除休闲、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渔业等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禁渔期内违反禁渔规定作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碧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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