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推出河长履职“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李媛媛 通讯员 国立杰 报道

为了持续强化河长湖长制工作落实,近日,郑州市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总结制订了“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促进河长履职、河长办能力提升和成员单位配合。

据了解,“两函”为履职提示函、责任河湖问题提示函。履职提示函由市河长办拟制,适时报送相应市级河长,提醒其履职尽责,尽快开展巡河活动。责任河湖问题提示函由市河长办根据各河湖所存在的问题,随时向相应市级河长提交。“四巡”即市级河长按照《郑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规定,采取固定巡河与随机巡河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完成不少于4次的责任河湖巡查。“三单”包括市级河长向县级河长交问题交办单、任务交办单,向市河长办批交督办单。“两报告”为问题整改报告、县级河长履职报告。

同时,郑州市采取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综合采用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倒逼河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区域内河湖存在问题的,责令县级河湖长进行整改;对河湖存在一般问题5-9个,或较严重问题3-4个,或重大问题1个的,对县级河湖长进行警示约谈;对河湖存在一般问题10个,或较严重问题5个,或重大问题2个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出现特别重大问题、问题数量较多、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上级监督检查意见或同级其他部门意见,对河湖长提请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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