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虐待你,應該死忍著,皇后對你不好,做小是應該的!
文繡:大清早亡了!
豆蔻年華初進紫禁城
清代選皇妃,出身很重要,一般優先選擇出身於八旗中的女子。
文繡,原名額爾德特·文繡,蒙古族,出生於上三旗中的鑲黃旗,祖上跟隨多爾袞入關,世代有人在清廷為官。
1921年,末代皇帝溥儀16歲,文繡13歲。
文繡的五叔華堪,想借此選秀的機會光耀落寞的家族,便自作主張將13歲文繡的相片上呈給內務府。
溥儀雖然保留著皇帝的稱號,但並沒有實權,純屬軍閥的傀儡,一切都只是走走形式罷了。
婚姻大事也是如此。
他看著呈上來的相片,無心挑選,最後根據旗袍的花色,隨意翻了一張。
溥儀這隨手一翻,陰差陽錯的改變了一個女人一生的命運。
文繡原本可能安穩的生活,就此打破。
1922年11月30日,文繡被溥儀以隆重的婚禮娶進皇宮,封為淑妃。
文繡比婉容早一日入宮,新婚當天,行過三拜九叩大禮之後,就被溥儀的冷言冷語打入了“冷宮”。
洞房花燭夜,獨坐到天明。
不曾想到的是,文繡這獨坐一直持續了九年。
三個人的婚姻,二個人的姓名
文繡與婉容,兩人早期的關係不錯,經常書信來往。
文繡信中自稱愛蓮,婉容信中則自稱伊麗莎白。
婉容給文繡的信是這樣寫的:
昨天收到來信,知道you胸悶的毛病,已經差不多痊癒了,I 甚欣慰之至。
And,請你不要老是記恨me的錯誤,你知道我和你是互相立了誓言的,約定彼此之間不可以再生誤會,不拘何事,都可以直言相告的。
你今天不來看我沒關係,但是我覺得你還是在鬧誤會,還在說什麼是因為生病才不能來看我,這我就實在不能理解了。
你聽說過中外各國,哪有你有病就不能見我的道理嗎?你要是真有理由,我盼望你能把我到底哪兒得罪你了明白告訴我才好。
不過,這還是得怪我自己才德不足,配不上成為你的好朋友。
文繡給婉容的回信是這樣寫的:
現在無有何等不適,不過每日必令蕭診脈一次,因午間有事,故令晚間來,
YOU 放心可也,來函筆誤甚多,茲特更正還回。
婉容還特意給文繡寫了一首歌詞,
愛蓮女士吉祥,
愛蓮女士彈琴彈的好,
愛蓮女士唱的好,
愛蓮女士的嬌病好點了?
愛蓮女士進藥了嗎?
愛蓮女士進的好,拉的香。
祝君晚安
本來想著再多寫幾行,好博得你一笑。怎奈不會寫了,只能寫下這點文理不通的文字,以緩解你的幽悶。
請罪人:伊麗莎白
這書信內容歡喜跳脫,中英文夾雜,也算開了一種文體的先河。
感覺就是兩個天真無邪的女生互黑,調侃。
然而後期的兩人隔閡漸生。
婉容,容顏美麗,作風洋派,
文繡,相貌普通,樸實文靜,
溥儀更願意和婉容親近,漸漸的文繡就被丟到了角落。
更過分的是婉容和溥儀,竟然聯手作詩取笑文繡。
婉容的《贈文繡》
明明月,上東牆,淑妃獨坐在空房。
嬌弱飛燕常自舞,窈窕金蓮世無雙。
文繡的母親為漢人,所以纏足。
溥儀的《蕊珠女士自述》
蕊珠女, 坐空房, 自怨自嘆;
想起來, 我的臉, 好不慘然;
長得像, 母螃蟹, 黑暗如煙;
我好比, 卵中黃, 腥臭硬堅;
我好比, 狗失群, 搖尾乞憐;
我只好, 爬進去, 收藏起我的小金蓮
受盡委屈嘲諷的文繡,只能獨居在長春宮中。
以書為伴,獨自加餐飯。
皇妃休皇上,古今第一遭
林花謝了春紅,轉眼又是秋冬,
寥落長春宮,文繡孤寂平靜的生活,若無意外,又是一個白頭宮女,老死宮中的結局。
然而意外發生了,
1924年11月5日,馮玉祥製造了逼宮事件,將溥儀及其家眷隨從趕出皇宮。
出宮時,溥儀宣稱不做民國庶人,堅貞剛烈的文繡將剪刀藏在衣袖中,準備隨時跟隨溥儀為大清王朝殉葬。
諷刺的是,溥儀親口說過的話,轉身就忘了。
文繡“刀妃”的美譽不脛而走。
溥儀被趕出皇宮後,先後借住過載灃的北府,日本公使館、天津租界的張園。
此時,溥儀已經淪為百姓,在張園內卻仍以皇帝自居。
滿腦子整天想的都是復辟,甚至聽信鄭孝胥的讒言,勾結日本人, 昔日皇帝親做漢奸。
文繡苦勸他:日本人在旅順港大肆屠殺國人,所到之處哀鴻遍野,相信他們無異於引狼入室。
溥儀哪裡聽得進婦人之言,反而對她更加厭惡,給文繡的待遇,連丫鬟都不如,
出席宴會,接待賓客,只帶婉容陪伴,
普通日常,也不同桌吃飯。
婉容還經常找文繡的茬,讓文繡遭受無理的謾罵和羞辱。
下人們也專會看人下菜碟,紛紛落井下石。
在天津私人花園的小洋房中。
溥儀和婉容住在二樓,文繡被拋在樓下。
大年三十,除夕全家團圓之時,溥儀和婉容在二樓歡聲笑語,
文繡卻一人在樓下空對孤寂,心灰意冷間想要自殺。
宦官來報淑妃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
溥儀冷血的說:“她慣用這伎倆嚇唬人,誰都不要理她!”
文繡的妹妹文珊,鼓勵文繡申請離婚,她幫文繡聘請了律師,向法院正式提出訴訟,起訴溥儀虐待自己,進宮九載,未蒙一幸。
妃子要和皇帝離婚,這是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從未有過的爆炸性新聞,一時間各大報紙爭相報道。
溥儀作為幾千年來第一個被離婚的皇帝,且被爆出身體缺陷,自覺很丟面子,於是想派律師和文繡和解,誰知文繡態度堅決。
最後,雙方達成和解,
溥儀支付文繡5.5萬元贍養費,條件是文繡終身不可以再嫁。
至此兩人正式離婚,一段灰慘黯淡的歲月看似結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清早亡了!
眾多的封建衛道士“正義感”爆棚,全都鑽了出來,攻擊文繡大逆不道,不守女人本分,靠離婚騙錢。
她的族兄文綺也登報指責她:
“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
此等事件,豈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
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
且漫雲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
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
核心要義就是“就算皇帝對你虐待,也應該死忍著,皇后對你不好,做小是應該的!”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文繡也毫不客氣的回信給文綺:
“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係,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惟妹所受祖宗遺訓,以守法為立身之本:如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為民國民,即守民國法。遜帝前被逐出宮,曾聲明不願為民國國民,故妹袖藏利剪,預備隨遜帝殉情。嗣因遜帝來津,做民國國民一分子,妹又豈敢不隨?
既為民國國民,自應遵守民國法律。
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違背祖宗遺訓也、被一般小人所騙也、為他人作拍賣品也... …種種自殘之語不一而足,豈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說出之苦,委託律師要求受人道待遇,終必受法律之保護。若吾兄教人耐死,系犯公訴罪。檢察官見報,恐有檢舉之危險。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大清早亡了!
大清早亡了!
大清早亡了!
多年後,溥儀在自傳中回憶起與文繡的婚姻,話語卻仍是一副大清皇帝,視女人如草芥的的語氣:
說起文繡和我離婚這一段,我想起了我的家庭夫婦間的不正常的生活。
這與其說是感情上的問題,倒不如說是由於張園生活上的空虛。
其實即使我只有一個妻子,這個妻子也不會覺得有什麼意思。
因為我的興趣除了復辟,還是復辟。
老實說,我不懂得什麼叫愛情,在別人是平等的夫婦,
在我,夫婦關係就是主奴關係,妻妾都是君王的奴才和工具。
——溥儀《我的前半生》
娜拉出走後怎樣?
魯迅在《娜拉出走後怎樣?》一文中說:
人生最苦痛的是夢醒了無路可走。
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
現下,文繡是破天荒的打破了一個噩夢,但前方的路亦是崎嶇。
文繡選擇回到北平生活,可新的生活哪有那麼容易,
沒有經濟來源,這樣下去意味著坐吃山空,她決定出去找工作。
憑藉自己不錯的國文功底,她在北平私立存中小學謀到一個教師的工作,
不久被發現是末代皇妃文繡後,每天都有很多看熱鬧的人來學校圍觀,記者也來報道。
最後她不堪壓力,不得不離開了學校,尋得一處小房子,開始隱居生活。
然而,亂世之下,豈有天平安身之處?
“七七事變”之後,北平淪陷,文繡身邊僅有的珠寶首飾被搶劫一空,為了活下去,她只好投靠表哥,在親戚家,她做過挑花,糊過紙盒,當過苦工,在街頭巷尾叫賣香菸……生活好不慘然。
後來經人介紹,找到一份校對的工作,生活漸漸好轉。
1945年,中國抗戰勝利,國民黨統治北平。於是在同事的介紹下,認識了一位叫劉振東的軍官。
文繡離開溥儀後終於開啟了另一段婚姻。
婚後的文繡,像一個普通女人,過著平淡幸福的生活。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國民黨遺留下來的人員,都要進行登記處理。
劉振東在文繡的勸導下,坦白交代了歷史問題,人民政府對此寬大處理,
分配他一份清潔隊的工作。
文繡夫婦兩人在10平米的房子裡過著清貧的生活。
1953年9月17日,文繡因心梗猝死家中,終年44歲,一生沒有子女,只有劉振東守在她身旁。
在清潔隊找到一副木板薄棺,埋葬在安定門外的亂墳崗……
後記:所以為娜拉計
娜拉出走以後怎樣? 易卜生並無解答,
魯迅在《娜拉出走後怎樣?》中,基於當時的社會背景做出推斷:
一是墮落,二是回來。
當時的社會是由男人來主宰的,女性只是男人的傀儡,不允許女性自由存活;
社會是靠金錢來運轉的,女人沒有獨立工作掙錢的機會,註定是被社會甩棄的。
1919年,毛主席的《民眾的大聯合》一文中指出:
諸君!我們是女子,我們更沉淪在苦海!我們都是人,為什麼不許我們參政?我們都是人,為什麼不許我們交際?我們一窟一窟的聚著,連大門都不能跨出。無恥的男子,無賴的男子,拿著我們做玩具,教我們對他長期賣淫,破壞戀愛自由的惡魔!破壞戀愛神聖的惡魔!整天的對我們圍著,什麼“貞操”卻限於我們女子!“烈女祠”遍天下,“貞童廟”又在那裡?
“ 要進行革命的活動,改造社會,不是少數人所能做到的,非有多數人的聯合不可……婦女也要聯合起來,齊向封建思想鬥爭 ”。
新中國成立後,
1955年,貴州民主婦女聯合會刊物發表了《在合作社內實行男女同酬》的文章,毛主席看到文章後提出“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
從此女性成為社會的頂樑柱之一,男女平等接受教育,女性擁有勞動者的光榮頭銜,擁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和話語權。
所以呀,
教育和勞動才是女性社會地位的根本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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