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房贷未还清的房屋离婚时能不能分割?


「成功案例」房贷未还清的房屋离婚时能不能分割?

离婚时未偿还完毕贷款的房屋亦可分割

案情简介:委托人金女士与曹先生因感情不合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共有的一套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金女士所有,并由金女士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但由于该房屋尚有相当数额的房屋贷款未还清,故离婚后双方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该房屋目前价值数千万元,又登记于男方名下,金女士希望离婚后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承办思路:该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离婚时约定归女方所有,故可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但该房屋尚有高额房屋贷款未还清,金女士无法在短期内一次性偿还完毕,故离婚后确实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此时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女方权益?承办律师认为,房屋现登记于男方名下,如果房屋因男方的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查封,或者男方擅自出售房屋,对金女士是巨大的风险。在此情况下,即使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取得人民法院的物权确认的法律文书。而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生效法律文书在确认权利、排除执行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相当程度保障金女士的权益。因此,承办律师建议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通知贷款银行参加诉讼。由于离婚协议约定明确,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随后,承办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请求人民法院查封该房屋,待金女士具备一次性偿还房屋剩余贷款时再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目前,该房屋已经顺利转移登记至金女士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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