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晓辉、杨玉梅、李志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20年1月22日对该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以下事项进行公开。
案件主办单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22-29262823
立案时间:2019年3月9日
涉及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定期接访时间: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接访地点:宝坻区金融局信访接待室
公开方式: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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