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遛狗不栓绳,已有多人被处罚!


天津:遛狗不栓绳,已有多人被处罚!

5月1日上午,公安河西分局越秀路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巡逻防控任务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居民携犬外出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民警依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对犬主依法处以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公安河西分局越秀路派出所开出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首张罚单。

5月1日当天,公安河西分局土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也发现有市民遛狗不拴狗绳,对犬主进行了行政处罚。

5月1日上午,公安宝坻分局宝平派出所民警在中央公园和窝头河巡查时,先后发现三名违法人员遛狗未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对犬只携带束犬链,民警当场将其查获,并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对犬主给予罚款处罚。


天津:遛狗不栓绳,已有多人被处罚!

民警介绍: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目前,3名违规遛狗的市民已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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