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宣判一起特大跨省販毒案 涉案毒品達91公斤

記者13日從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依法對被告人宋毅等19人特大跨省販賣毒品案進行一審宣判,其中1人被判處死刑,2人被判處死緩且限制減刑。據悉,該案涉案毒品達91公斤,販毒數量巨大。

經呂梁中院審理查明,2014年到2016年,被告人宋毅、鳳文科等人先後輾轉河南、廣東、河北、安徽等多地販賣毒品。其中,被告人宋毅販賣甲基苯丙胺91470克;被告人李翠平販賣甲基苯丙胺15484.64克(其中297克未遂),甲基苯丙胺片劑100顆,海洛因1.16克;被告人鳳文科販賣甲基苯丙胺7000餘克;其餘被告人分別販賣或者居間介紹販賣不同克數的甲基苯丙胺、甲卡西酮等。

呂梁中院認為,被告人宋毅、李翠平、鳳文科、李麗、趙新明等向他人販賣毒品,或為他人販賣毒品提供幫助,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呂梁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宋毅死刑;判處李翠平、鳳文科、李麗、趙新明死緩,並限制李翠平、鳳文科減刑;判處王秀平無期徒刑;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七年不等,上述被告人同時並處沒收財產或罰金。

本案涉案毒品達91公斤之多,販毒數量巨大,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是呂梁中院近年來審理的販毒數量最多的特大型毒品犯罪案。今後,呂梁中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著力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專業化水平,加強與公安、檢察等部門溝通協調,進一步健全完善打擊毒品犯罪的常態化聯絡機制,始終對毒品犯罪保持高壓態勢,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淨化社會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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