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的田竞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24日对被告人田竞赛依法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

起诉书指控田竞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586003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1月19日,经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田竞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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