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11條硬核舉措 力穩外資基本盤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促進外資基本盤穩定,3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應對疫情進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11條硬核舉措 力穩外資基本盤

《通知》部署各地方

進一步做好11項穩外資工作

一是積極幫扶外資項目和外資企業復工復產,對不同階段項目分類指導、精準幫扶,推動外資企業及產業鏈協同復工,各項援企政策統一適用於外資企業。

二是加強重大外資項目跟蹤儲備。《通知》明確,各級發展改革委要根據職能,積極做好投資促進工作,加強與開發區、招商部門對接,完善重大外資項目跟蹤儲備機制。

三是做好重大外資項目協調推進,國家和地方層面分別給予支持,重點省市建立健全地方層面的重大外資項目專班機制。

四是全面落實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於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外資項目,不得設置單獨針對外資的准入限制,除《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內外資項目均需核准的,其他外資項目由地方發展改革委實行屬地化備案管理。

此外,《通知》還提出了提高外資項目備案便利化程度、簡化外資項目核准手續、優化鼓勵類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流程、保護外資項目合法權益、加強對外資企業的走訪服務、完善外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範圍等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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