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委编办“三步曲”保障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不“放空”


泰山区委编办“三步曲”保障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不“放空”


泰山区委编办“三步曲”保障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不“放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按照省委编办和市委编办《关于实施流程再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泰安市泰山区委编办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及时部署,通过优化服务、简易程序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流程再造“三步曲”,做好了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配合与监督。

一是办事有流程。细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类别,对合并、撤销、加挂牌子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进行逐一核查,进一步优化注销登记条件,推行简易注销,按类别由上级机关、举办单位或者新组建事业单位提报相关材料;对转制为国有企业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由该企业负责出具清理债权债务相关文件,或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材料。

二是审核有依据。严格制度落实,强化责任监督,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策规定,重点对注销登记申请书、撤销或解散证明文件、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凭证、清算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强化上级行政部门、举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夯实工作基础,保证了全区事业法人注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办结有程序。进一步强化服务工作,提高业务办结效率。一方面,做好服务优化,对改革的后事业单位法人无法签署注销申请书的,可由举办单位指定专人代签。另一方面,做好相关证件、印章收缴工作,对核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及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单位印章封存,对证件、印章遗失的,由单位提交遗失公告,并做好备案,实现了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高效便捷、及时准确。

【通讯员 卢国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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