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高利貸?學點套路(法律常識)才能保護自己


借錢?高利貸?學點套路(法律常識)才能保護自己


很久不聯繫的老同學在網上問我:“在嗎?”見我很久沒反應,他又說:“放心,今天不是來找你借錢的。”我鬆了口氣:“啥事?”“明天可以找你借錢嗎?”防不勝防啊!

前言:民間借貸作為民間融資的一種重要形式,對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隨之而來也產生了許多法律糾紛。你借錢給他的時候是大爺,你向他追債的時候是孫子。下面分享個案例及套路(法律常識)。

案例分享

2016年10月24日,姚某(以下簡稱“被告”)因短期資金週轉的需要,與羅某(以下簡稱“被告”)簽署《借款合同》借款18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利息50萬元,以實際借款之日起算。根據上述《借款合同》,如被告逾期還款,應按未償還金額月利率的標準(即月息2分)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後原告將借款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分多次提供給被告,被告出具借款收據確認收到借款。但借款期限到期後,被告未依約償還借款,原告多次催促被告還款,但被告扔拖欠不還,原告遂起訴至法院。本案中,我們全程代理原告為其維權,最終雙方同意接受法院調解,被告同意分9期按月向原告支付本息18084000元。

由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遂本案爭議焦點只有一個:借款7天利息50萬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利息計算的方式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由此可見,民間借貸的利率在24%之內,受到法律的保護。而本案《借款合同》中,約定利率為142.86%(計算公式:50萬/1800萬/7天*360)>24%,因此借款7天利息50萬已違反法律規定,實際利息應主張為8.4萬(計算公式:1800萬*24%/12月/30天*7天)。因此,法院僅會支持24%的利息或者違約金的訴訟請求。

出借人如何降低風險

(一)借條書寫:

1、約定利率

利率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過高,按照現在的司法解釋和法院處理的時間,個別法院有可能不支持出借人主張的利息或者按照銀行同期的借款、甚至是存款的利息給出借人。因此,建議利率約定不超過年利率24%。

2、還款期限

對於借款人來說,借款期限的約定是一個約束。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3、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很重要。建議是銀行轉賬加備註方式,如果是現金支付,最好讓出借人出具收條簽名並打指模。

4、寫明違約條款

對於出借人來說,在約定還款期限後,再加上違約條款,借條會更完善。違約條款能督促借款人還款,而且在未來訴訟的時候給出借人多一份保障。

5、溫馨提示:

借條具備以上四要素,已是一份較為完善的借款合同。如將這份借款合同做公證,更有利於解決糾紛,我們國家法律上規定了公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的效力。即是借款人到期未按約支付本息,出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遞交公證的債權文書申請強制執行,既簡化了訴訟程序,又方便出借人將來的維權或清償。

(二)證據保留

借條、借款合同、轉賬憑證、收條、欠條、電子郵件、支付寶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短信都可以作為證據,需要留存號。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由於電子證據證據與傳統的證據有很大的不同,不僅數量大,而且也有可能被修改,或者說容易遺失。在實踐中,法院通常在處理這類案件時,這些電子證據並不能單獨使用,也就是說在法官判案的時候,他會結合其他的一些書證或者是其他的證據來對這些電子的信息進行比對,或者是說互相來印證,這樣的才能最終做一個事實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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