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毒王"郭伟鹏应得到怎样的处置?

冷淑华花妖钱孙女遭袭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郭某鹏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立案侦查。其通过瞒报的方式从意大利重灾区回国,让在途中所接触的人都有可能被传染,已经构成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果多人被传染,构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特殊时期,除了保护好自己以外,也要注意保护他人。郭某鹏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危害到了自己的健康,也让他人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状态,触犯到了刑法。违法必究,他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应当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疫情期间,从我做起,保护自己和他人,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切忌因个人行为,让整个国家的努力为之白费。


律师Tamara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问题,超级毒王郭伟鹏应该如何处置?

很多网友一致评论回复说,应该判刑,有个别网友偏激的说不给他治疗。

郭伟鹏有境外居住吏,是一名球迷。在疫情期间,从外国入境中国回老家河南。

大家都知道河南市湖北邻省,在疫情爆发的时候控制非常严格,一直做到非常好。

本来都快结束了,疫情。出现了这个异数,稍微松懈,就全部瓦解了。

一个人接触多个人,郭伟鹏有境外史,坐飞机,坐地铁都应该严格把控,首先要定点医院或者定点酒店密切观察14天,回家以后也要隔离14天。

郭某人应该,意识到疫情期间严重的程度,作为成年人,把法律作为儿戏,把自身安危和河南传省人的安危,置之不顾。

我首先第一个双手赞成判刑,我代表个人的观点,希望大家踊跃的评论一下。



红名VLOG


最近几天大家都在抱怨“超级毒王传播者郭伟鹏”,的确,大家辛辛苦苦熬到现在,疫情总算渐渐平稳下来,国内新增病例越来越少,人们期待解禁的那一天快快到来,然而,郭伟鹏的自私和任性,把一切都打破了:密切接触者,无形中的路人“B”,都将会遭殃,还有继续封闭式小区管理,使得人们巴不得“杀了他”,可是毕竟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郭伟鹏触犯了法律,国家会有刑法去制裁他,老百姓也不必太恐慌,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么就呼吁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守国门,把境外输入的风险降至最少,所以我们老百姓出门还是要谨慎,戴口罩,勤洗手,尽量不要聚集活动,从自我做起,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中国加油!


言欢尤D


当然是依照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啦,根据造成后果的不同,处罚的程度也会不同,但从情感角度和特殊时期人们的愤恨度来说,真应该判他个死刑并附带承担被传播者医药费的民事责任。



蹊畔清溪


怎么处理,还能怎么处理呢。根据刑法,依法判决,之后该赔钱赔钱,该坐牢坐牢。应该不会有更严重的处罚了。

处罚结束以后呢?他的朋友,大概率不会嫌弃他,还是如旧;跟他不熟悉的人,不认识的人,还不是一样。并且,记忆这个东西很有淡薄,极快,随着疫情结束,人们也就忘记他了。堂堂“毒王”,也就是其他人茶叶饭后的谈资,提起来的概率还不会太高。


玖琉璃


Hello,大家好我是欣哥,朋友们,这个超级毒王这个啊!我是这么看的,他从外国往中国跑啊,肯定是有原因,估计也是逼不得已的。他这个行为啊,确实是比较恶劣的,这一路上又转机又去这又去那,这中间不知道传播播了多少个人,但是人呐,都有求生的欲望,你说国外这个国家不给他看,那个国家不给他治病,所以说他只能回中国啊,他想进了一切办法,终于回到了中国,你就是判他五年十年,最起码他保住了他自己这个生命啊,你说是不是?咱们刘多一份宽容吧!



欣哥的快乐


中国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人道主义国家,出于人道主义方面首先是帮助所谓的《毒王》先治疗康复,后续当地政府会对郑某某本人提起诉讼,所以他本人也会受到国家针对新冠病毒肺炎新起的法律刑事责任法来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过这也正应了中国有句古话说的罪有应得!这是我本人的看法仅供大家参考哈


想要平淡的汉子


超级毒王称号的由来这里就不赘述了;也暂不说在全球蔓延严重疫情时,国家应该怎样有效利用大数据,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需要的行动力;只想说应该尽快完善与控制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现有的法律加上司法解释,抓住几个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例,顶格、严肃处理那些传播者,以儆效尤!如果医疗资源不足的话,优先治疗那些无辜的普通患者!


懂不懂Jack


这种人不单单是轻易判刑就完结的,应该把他游街示众,他所走过路过的地方重新走一遍,组织群众用垃圾,菜叶子等轮番砸他!


老熋悡子


首先我们应该保持理智去看待一个人和事。“超级毒王”的标签怎么能随便给他贴上呢?他是有错,错在不应该谎报瞒报疫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