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不還會坐牢嗎


  民間借貸一般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或者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以金錢為標的的借貸關係。那麼借貸如果到期不還呢?會有什麼後果?會坐牢嗎?

  一、民間借貸不還會坐牢嗎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刑事案件的範疇,民事糾紛一般不會判刑。出借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後,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有可能觸犯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這種情形就有可能會判刑。

民間借貸不還會坐牢嗎

  二、民間借貸糾紛的解決方式

  1、自行協商解決

  借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雙方糾紛,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那糾紛就解決了,這種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2、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範為依據,對民間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活動。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3、訴訟

  針對民間借貸糾紛可以通過最終提起訴訟來解決,經過一審,不上訴的可申請執行,上訴的啟動二審程序後可申請執行

  三、民間借貸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依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後,會盡快安排開庭時間並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原、被告雙方,如果能夠直接送達,那麼就能準時開庭;若無法直接送達,就可能會涉及到公告送達,民間借貸糾紛的公告期為兩個月,公告期到了就能開庭;庭審結束後,隨即會向雙方送達民事判決書,不論是開庭,還是下判決書,都會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完成。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案件,一般情況下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二審案件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經過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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