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還有人假賣口罩?獲刑

早報訊(記者李波玲 通訊員賴昕晟)3月11日上午,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院長洪志強擔任主審人,通過遠程視頻形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的口罩詐騙案,以詐騙罪當庭判處被告人洪某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8日,被告人洪某耐發現在疫情期間許多人急需購買口罩,遂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售賣口罩信息,欲騙取他人錢財。當被害人聯繫購買口罩事宜時,洪某耐謊稱其有醫用口罩可以售賣,每個口罩售價3元人民幣,共騙取被害人人民幣1.5萬元。收到轉賬後,洪某耐以各種理由拖延、不回信息,最後將被害人微信和電話拉黑,騙取的錢款被用於購物及打賞網絡主播。2月12日,洪某耐被公安機關抓獲。

洛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洪某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洪某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微信朋友圈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發佈虛假信息,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實施詐騙,且曾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於2020年1月6日才刑滿釋放,繫累犯,又有多次前科,依法應予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為嚴格貫徹有關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視頻庭審依託“智慧庭審”平臺,法官、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分別在法院、檢察院、看守所、律所進行“無接觸”視頻開庭,既減少“面對面”訴訟帶來風險,也切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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