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缴退税:多长时间到账?税后收入退税给谁?是否支付利息?

今年是首次实施大规模、全面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当然,后续文件对于部分收入较低、补税金额较小纳税人进行豁免),必然会有一些新的疑问。本文针对“涉及退税”谈几个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多长时间到账

其实,遍查近期个人所得税相关文件,还真没有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也并非无法可依,而是税法原本已有规定,所以不必另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只要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退税,这个退税期限是30日。

二、关于汇算清缴退税给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本有明确: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

但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单位和个人约定好了,支付的是税后收入;那这时候发现单位当初申报时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多了,汇算清缴时计算出来的退税是退还给扣缴(支付)单位还是个人呢?

其实,收入怎么约定、怎么结算,当然是单位与个人之间的事情。然而,作为纳税主体,肯定是个人;退税对象,当然也是个人。单位约定承担税款,其实只不过增加了个人收入而已。当然,如果产生退税之后,单位依照当初和个人之间的协议(协议肯定按照税后收入约定),再向个人索还,则是单位与个人之间另外一件事情,与退税业务无关了。

三、退税是否向个人支付利息

有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产生“退税”,说明当时交多了。既然少交税款,需要加收滞纳金;退税时是否同时向个人支付利息呢?

税法原有多缴退税支付利息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税法同时另有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

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因此,个人所得税因为预扣预缴多了而形成汇缴结算退税,不在加算、支付利息之列。

其实,与之道理相同,如果因为汇缴而需要补缴税款(无论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只要汇缴期限内主动申报、补税,也是不需要加收滞纳金的。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为粉丝解答财税疑问逾三万题;原创文章上千。国家级人才库成员、国家级题库建设成员;多次国家、省级检查(组长)。关注老师微信公众号“草木财税”(Cmcs201809),直接留言咨询财税问题,权威专家免费解答。添加老师微信(TaxYu2018) ,加群交流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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