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高利貸紅線不能碰

唐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的案子在手裡有一定時間了,一直聯繫被告王某,但王某在外地,一直無法處理。

唐某借了10萬給王某,約定每個月利息5000,這個利息相當高,月利率5分,屬於高利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其他的相關規定在此就不一一講述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上網查一下。

民間借貸,高利貸紅線不能碰


藉此案件給大家講一講關於借錢的一些事兒。作為出借方,雙方可以約定利息,但是最好不要超過年利率36%,超過了就是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的,甚至有的出借人,最後收不到錢叫人上門催收或者電話威脅,一旦借款人掌握了相關證據,到公安機關報案,根據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出借人一不小心被定性為黑惡勢力,到時候錢收不到,也許還有面臨牢獄之災。

對於借款人,即使再缺錢,也不要碰高利貸,這是滾雪球,無底洞,你的收入根本無法趕上利息的增長。如果真的碰了高利貸也不要擔心,對於暴力催收,要及時收集保存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於起訴到法院的,對借款人也未必不是好事,因為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已經償還的高利息錢是會被認定為充當本金的,所以,借了高利貸的朋友,接到法院電話不要感覺害怕,大膽的配合法院的工作,這是在保護你。

民間借貸,高利貸紅線不能碰


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國家是鼓勵的,法律也保護的,但是切莫貪心,出借人想要借款人的利息,有的借款人何嘗不是想要出借人的老本,所以知足常樂,千萬不要碰高利貸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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