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微博抱怨拖欠工资,被公司索赔1.5万

“我只是发了个微博,就被公司罚了1万5千元”,3月9日,广西南宁的潘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女士是汇桔网南宁分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年2月初,她在个人微博上称被拖欠工资,结果被公司认为发表恶意不实言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以及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2月23日,大区总监打电话给我让我写声明,内容包括我承认自己全部都是造谣,不是不发工资,是迟发缓发,还要我按手印。”潘女士说,自己没有答应这无理要求,之后被辞退。

3月6日,潘女士办理了离职手续,“刚走完流程公司内部就发了处罚通告,还要求我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据其提供处罚通告截图显示,该公司称,当时当下,需要全体汇桔人与公司共同努力,共克时艰。在此特殊时期,南宁分公司员工潘某某,在网上公开发布针对公司及管理层的恶意不实言论,被竞争对手及不法之人利用,导致此言论在网络上快速传播,并出现大面积针对公司的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和形象带来了重大不良影响,造成了巨大损失。鉴于此,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员工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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