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再發力 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日前,福綿區法院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採取線上辦公形式,成功執結一起涉民營企業案件,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交口稱讚。

執行法官再發力 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申請執行人

為什麼說好還我們16萬元,只給了10萬剩下的6萬就不給了?

被執行人

已經還給你們10萬了,我拿不出這麼多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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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行人

那沒辦法了,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經過

原告陳某保、梁某娟與被告呂某英、陳某婷、陳某鋒及第三人陳某霞、陳某冰共有糾紛一案,在本院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了被告呂某英於2019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給付原告陳某保、梁某娟16萬元的協議,但被告呂某英在支付10萬元後,對剩下的6萬元拒不支付。迫於無奈,原告陳某保、梁某娟只好向福綿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再發力 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執行經過


由於尚處於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採取了線上辦公方式,對被執行人呂某英的銀行帳戶採取了凍結措施。通過與雙方當事人深入交談後,執行法官瞭解到本案從表面看是一起普通的共有糾紛案件,實際上又是一起涉民營企業案件。


執行法官再發力 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原來,被執行人呂某英是玉林市一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其僱傭有二十多名工人,而公司日常的出入賬目及發放工人工資都需要經過她名下的銀行帳戶進行操作,現因這起共有糾紛案件,福綿區法院依法凍結了她的銀行帳戶,這就導致這家公司的日常出入賬目及發放工人工資受到了影響,一方面員工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對整個公司復工復產造成了很大困難。

針對實際情況,本著既要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又不影響被執行人名下民營企業復工復產的原則,執行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首先勸說申請執行人同意先解除對被執行人名下部分銀行帳戶的凍結,使被執行人名下企業能順利復工復產,同時也對被執行人呂某英進行了說服教育,其企業復工復產固然重要,但履行法律義務也責無旁貸,被執行人也深受感動,經多方籌集案款,快速地履行了義務。本案的執行取得了雙贏的效果。

執行法官再發力 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下一步,福綿區法院將繼續嚴格遵循新冠肺炎防控期間相關工作要求,防控但不停止執行,堅決做到防控執行兩不誤,尤其是在執行涉民營企業相關案件時,因案施策,加快執行進度, 助推民營企業復產復工。

執行法官再發力 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審核:莫洲萍

福綿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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