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城东一大型地块即将拍卖,将建汽车城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14:30 。龙游县物流综合区02-58号地块位于龙游县物流综合区,环城东路以东,荣昌东路以南。土地面积98766㎡,容积率1.0-1.25。


龙游城东一大型地块即将拍卖,将建汽车城


龙游城东一大型地块即将拍卖,将建汽车城

区位示意图


龙游城东一大型地块即将拍卖,将建汽车城


  规划及建筑设计要求


  1.用地范围及性质:龙游县物流综合区02-58号地块,土地位置:位于龙游县物流综合区,环城东路以东,荣昌东路以南。土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出让土地面积为98766平方米, 容积率1.0-1.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7%。


  3.其他规划要求:其他有关规划参数及控制要求以地块的规划条件为准。


  交地、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6 个月内按现状交付土地,土地受让方在交地之日起 4 个月内动工建设,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36 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整体综合验收, 48 个月内市场开业。


  4、建设内容:地块规划为汽车城一期,衢州交易市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5%。


  5、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60米,高度从室外地坪算至女儿墙顶(如有屋面构架,则算至构架顶)。


  物流综合区02-58号地块专项基础设施补助2250万元,由政府分期支付给土地受让人,补助方式:①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清且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专项补助50%,即1125万元;②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专项补助30%,即675万元;③项目开业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专项补助20%,即450万元。


  允许土地受让人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规划要求和不影响整体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分割转让部分建筑物产权,项目总体分割销售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8%(地下部分不得销售。分割转让的建筑面积相对集中,纯市场交易用房分割面积不超过市场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的50%,具体位置需在设计方案审查时予以明确),土地受让人自持部分不少于42%。分割转让房产涉及的不动产权证按有关规定办理。自持部分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分割销售,通过综合验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8年内不得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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