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全款買了一套房,因疫情影響要推後交房,能退嗎?

令衝哥


兄弟! 你還想退房?不可能的事情哈!

從這幾點來說吧 !

1、開發商好不容易回收了一點資金,咋會讓你拿回去??

現在疫情間 客戶資源本來就少,賣房的幾率就小。

所以退回去是不可能的哈!

2、 你的錢都不曉得轉了多少到手了,你自己要鬧 單憑一己之力 是難上加難!

3、疫情延期交房 不是人為原因,這個是不可抗力因素,國家在把控!

兄弟給你說句實話,目前你還能買到房子,說明還是不錯的,經濟條件也還可以· ·

每個月不需要操心房貸! 有住的 ·· 房子是固定資產 目前雖然不會大漲,但也不會下跌! 相對於來說比較保值!

疫情前 一次性口罩5塊錢一包,疫情高峰期的時候 成了5塊一個!

兄弟還是是別退房了!


丨丶霸爺灬


我也是去年買的房子,不過是貸款買的。年後就收到了開發商發來的關於延期交房的通知函。我也很無奈,本來都計劃好了明年五一交房,裝修後就能住進去了,小孩子也可以來上學了。現在推遲交房時間,瞬間打亂了計劃。現在推遲交房是因為新冠疫情導致的,屬於不可抗因素,籤合同時有這一條的,沒法退,也沒法申請補償。看開點吧,現在防控疫情還是第一位,晚點時間就晚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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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是自願行為,不是強制性的,如果購房者買了房子之後不想要了,當然是可以選擇退房的,不過退房也要看具體情況,如果買賣雙方簽訂了購房協議,購房者提出退房請求,很有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何合理退房

商品房的買賣不同於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其交易週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權利義務關係複雜,所以對於合理退房情況也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以下遇到以下情況購房者退房不承擔違約責任:

1、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2、房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

各位在驗收房屋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如果遇到購房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3、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買受人在購房時經常出現實際面積和合同約定的面積存在一定的誤差,當然,買賣合同可以基於雙方意思表示積誤差的處理方式進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4、規劃設計變更

購房者如果發現自己購買的商品房如果因變更規劃、設計導致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售房者要在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後可選擇是否退房。

5、開發商延期交房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比較常見的,但延期的時間不多的話,一般都不會有什麼糾紛產生,《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房子不是一件小事情,大家在買房之前一定要先規劃一下,避免買到讓自己後悔的房子,如果是由於購房者主觀原因想要退房,還要面臨違約賠償的風險,不過如果遇到上面幾種情況,購房者就屬於合理退房了。



虎哥要進城


不能按時交房,從合同法來看,是開發商首先不履行自己的合同,沒有辦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所以你是有權提起民事訴訟。這原則上是房地產開發商企業自己的原因,是可以協商退款的。疫情它是非常偶然的一些事情,疫情在法律上並不可以作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條件,而且從對抗風險能力的角度去分析,房地產開發商對抗風險的能力要更強於個人。所以從保護弱者的角度,會更有利於你退款。來看看相關的一些法律:

這裡為你查詢到來自華律網比較準確的回覆:

已在網上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除以下8種情形外,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合同信息:

(一)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說明);

(二)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提交戶口本、身份證);

(三)開發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因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經仲裁機構、法院裁定或判決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決的有效證明);

(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佈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所購房屋因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經有關部門認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鑑定報告)。

(五)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未獲批准,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貸款的有效證明);

(六)購房者(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相關證明);

(七)商品房交付後,實測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誤差超過±3%,合同中已約定解除的(提交測繪機構的房屋測繪報告);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寫明具體內容並提交相關證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從上面可以看出開發商違約,你是有足夠理由的,但是按合同法規定要等三個月合理期3個月。所以原合同交房期到後還要等3個月。

打官司是一件麻煩的事情,畢竟你現在是急用錢。

你是全款,手續會更簡單,所以,可以跟開發商協商這件事,但是開發商一定會為他們自己爭取一部分的權益,到時真的撕破臉了,再打官司也不遲。保留好開發商所有出示過的資料證據。


老蔥識風險


因疫情影響延期交房,購房人不能就此提出退房,也不能要求賠償。理由如下:

1、新冠病毒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非開發商合同違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這次席捲世界各國的新冠病毒疫情屬於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符合《民法總則》第180條、《合同法》第117條及第118條,關於“不可抗力”的界定,應認定為不可抗力。

2月26日住建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也明確,疫情防控導致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因此,因疫情防控導致交房延期,並不構成開發商違約,根據上述法律條款,開發商不承擔民事責任,購房人無法就此提出索賠。

2、疫情防控影響延期交房,不符合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條件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顯然,延期交房不等於不能交房,因此,因疫情防控影響延期交房尚未達到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購房人不能就此提出解除合同並退房的要求。

3、需要注意的是,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延遲時間不能超過疫情防控期限,比如,疫情防控期持續3個月,則延期交房最長不能超3個月,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或者交房時間應在當地實施疫情防控之前,那麼,開發商就必須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小豬房論


連網籤都過了,證明雙方協議已經簽過,樓盤手續齊全,開發商無證售房,可退房的路子別堵死。

我想,你和開發商簽訂的協會中應該約定有晚期交房的相關約定,這個約定應該是開發商賠償定量的違約金,而不是退房的約定。

此外,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當前我國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採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鑑於此,開發商因疫情晚期交房,屬於不可抗力,應予免責。

所以,你不能退房,也沒有主張開發商合理賠償的權利。但是,如果晚期交房的時間過長,去掉疫情期間的不可抗力,依然沒有交房,那就按照協議上約定的,開發商要支付違約金了。

希望能幫到您。


天中人說房


得先確定開發商原定交房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從而可能得出兩種結論:

1.如果本來約定的交房時間是在疫情爆發前或者是因疫情而採取管控措施前,但他們延遲履行了,之後又碰到這次疫情,繼續推遲不能交房,那麼不能免除開發商的責任,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損失。

2.如果約定的交房時間恰好就在這次疫情期間,那麼非常遺憾。由於這次疫情繫屬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第117條的規定,開發商將被免除責任。

那麼您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

《合同法》94條雖然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當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權。但是這個合同目的不能單純是您心中的購買動機,還必須是被訂入合同中的簽訂目的,比如在合同簽訂背景裡寫上:“為了在5月份高考前夕,順利入住✘✘房屋給孩子陪讀,特購買此房”,那麼這比較可能被認定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我們一般人為了喜好、風水講究、個人生活事件等動機而簽訂合同,對方不知道的,法律不允許我們因為願望落空就解除合同;即使對方知道,對方當時沒有為了您的這份動機作出法律承諾的,也不承擔法律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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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V課堂


退房需要由法定或約定的理由

因為

無條件退房是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無效的體現。

首先

買方付款,合同成立,且生效。

其次

晚交房不是退房的理由,另有約定的除外(比如約定晚交房多少日可以退房),另有法定事由的除外(例如開發商根本性違約,逃跑或其他違法)。

最後

由於現有的疫情,晚交房是法定的“不可抗力”因此,開發商可以晚交房,且在法定準許的晚交房期間,沒有違約金。

所以

你不可以退房。



吉林小六


這個是要看你當時簽單購房合同的,如果合同中標明瞭如果甲方推後交房允許退房,那麼這房子是可以退的,假如沒有標明或者寫著由於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延期交房,不在退房範圍內,那麼就不能退房了,不過建議和甲方進行協商,如果不是太大的問題,一般售樓處是會給退房的,但是押金可能就沒有了,如果不是有特殊原因,建議不要退房。


心緣義馬


如果已經打過網簽了,就說明你的材料已經開始走流程了,沒有特殊實況是不可能退的,合同裡會有推遲交房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要求一定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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