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以为疫情期间不查酒驾,酒后上高速结果……


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酒驾入刑的高压态势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广大驾驶员的共识。


可有少数人,他们不以为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心存侥幸!以为疫情期间不查酒驾,酒后上高速结果……

3月10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查处一起酒驾。

驾驶员雷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至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严厉处罚。

3月10日,该大队在辖区路段开展“春雷行动”,确保交通安全。

晚上8时48分,雅安警务区执勤民警在多功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川A牌照的白色宝马小车有故意改变行车轨迹的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该车进入检查区前,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白色宝马小车停下后,驾驶员雷某摇下车窗,瞬间,车内飘出一股浓烈的酒味。  

“请配合进行酒精测试!”

执勤民警拿出呼吸式酒精测试对其进行测试,结果显示,雷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在事实面前,雷某对他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雷某承认,2个多小时前,他和妻子及其客户在芦山县境内一家饭店吃饭,以酒助兴,喝了两瓶啤酒。

他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认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又是免费通行,高速公安应该不会上路检查。

为此,他抱着这一侥幸心理,壮着胆子,踏上了开车返回成都之路。让他没有想到,途经多功收费站就遇到执勤的公安民警,被查个正着。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出强制措施凭证,雷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严厉处罚。

高速公安提示:酒驾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对家人生命安全不负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发生车祸,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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