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市委 大理市人民政府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 8 號
關於進一步規範大理市餐飲單位廳面服務的通告
為保障廣大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需求,經大理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研究,現將規範餐飲單位廳面服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餐飲單位恢復廳面服務後,鼓勵採取提前預約等方式,引導顧客分時、分批、錯峰進店就餐。全市疫情應急響應解除前,暫停一切群體性聚餐活動(包含農村自辦宴席)。
二、各餐飲單位復工前要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開展從業人員排查,督促員工開展個人健康狀況申報,落實防疫用品保障、衛生消毒、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信息採集和存檔備查工作。
三、各餐飲單位要在就餐場所入口、出口顯著位置張貼“雲南抗疫情”二維碼,安排專人引導、監督出入人員微信掃碼、佩 戴口罩,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測;有發熱(體溫超過37.3℃)、 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不得進店就餐。
四、各餐飲單位要落實晨檢制度,做好員工健康監測並如實記錄,所有員工須戴口罩上崗,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要求進行食品加工操作,每天做好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清掃消毒,保持場所空氣流通。
五、各餐飲單位營業期間嚴控進店人數,避免人群聚集;顧客除就餐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每位餐座之間間隔距離不小於1 米,確保就餐安全。
六、各餐飲單位應當根據用餐人數、菜品數量,配備相應的公筷公勺,在有條件的餐廳為客人提供分餐分食服務,倡導文明健康用餐。
七、嚴格落實餐飲單位食品及原材料、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有完整的進貨驗收臺賬、供貨方資質、檢驗(檢疫)報告等;禁止採購、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圈養和現場宰殺活禽。
八、市場監管部門與商務部門要密切協作,加強對餐飲行業復工復產工作的指導,做好已復工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管,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好市場秩序。
大理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 年 3 月 15 日
值周:吳志
主編:李勝
總編:羅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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