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盜,兩年沒交物業費,現在門禁卡不給升級,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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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家被盜,兩年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不給業主升級門禁卡,這個物業公司就給業主留下了把柄。如果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關於家庭有關盜竊方面的約定,物業公司就沒有責任。其實物業公司也沒有權力與業主約定有關盜竊之事,因為物業管理只對公共區域負有責任,沒有行政權限,而現在的物業管理條例認定公共秩序維護,雖有科技技防也是物業公司提供配合公安機關之義務。可是業主以家中被盜為由不交物業費完全與以訴訟,並追討滯納金,如果你不給業主升級門禁你就有過錯恐怕滯納金追繳就要打折扣。假如公共區域財產被盜物業公司將追究值崗人員責任(啞巴虧)。再說業主家被盜,業主以物業公司沒有防範導致家中被盜為由應不成立,因為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管理範圍為公共區域,防範功能有不確定因素:如裝修、收廢品、快遞、朋友等與業主產生關係人員進出小區,此類人員雖物業公司登記但無權阻攔,同時也是物業公司安全防範不可預防的推手。再者家中被盜屬刑事案件物業公司屬門外漢無權屬。如果講物業服務家中被盜也不在物業服務範疇之內,業主可選專業公司,如家庭保鏢、家庭保全、家庭保險公司為之服務。所以說:家中被盜與交納物業費一碼說一碼。以家中被盜為理由不交物業費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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