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師:《認識心性 速證法身》之萬法皆空(十五)


仁清法師:《認識心性 速證法身》之萬法皆空(十五)


無為法

無為法即不是因緣和合的法,所以是不生不滅的法。“為”是造作、作為的意思。無為法共分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

一、虛空無為:虛空是無質礙的,不是因緣造作的,所以稱為虛空無為。有兩種:一是空間的無質礙。二是虛空的無質礙。但中觀的應成派也認為這種無為是有條件的。

二、擇滅無為:“擇”是智慧簡擇,就是用智慧去甄別、篩選、抉擇。“滅”是息滅、不生。當我們用佛法原理去抉擇正邪、對錯,依據正確的方法去修持後,會慢慢覺悟到諸法本性空、生死不可得、心無造作、煩惱斷除的境界,此即為妄念滅、煩惱滅、生死滅、輪迴滅的證境。這是通過用智慧抉擇而證得的滅,稱為擇滅,此擇滅可使煩惱不生、心無造作,所以叫“擇滅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有別於前條的無為。並不是通過智慧抉擇達到的,而是因為證得某種聖果後,達到一種證量,而斷滅了某種業果成熟的緣,因緣不具足,所以果不生,因為果不生,所以無果可滅,不生不滅故,所以叫非擇滅無為。

比如:佛陀成佛後,心中再無瞋,即使遇到曾經傷害過他的提婆達多,也不會顯現報復提婆達多的業果。

四、不動無為:如果修定的人進入到第四禪天的定,或投生到四禪天,會有這種無為。因為四禪天離一切苦、樂受,雖尚有舍受和第六識的生滅,但他在定中會如如不動,沒有任何造作,故稱不動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修行者進入滅盡定時,前七個識會真實地不生不滅,一切的妄念和執著都沒有,所以叫想受滅無為。

前一條的不動無為中,第六識還是有生滅的,只是因為入定而如如不動的緣故,當時世間的一切變化對他都沒有影響,故稱不動無為。

六、真如無為:“真”即真實不虛,“如”為不改變、不動。即是諸法的實相。一切法的法性,本來沒有生滅變化,如如不動,此即為真如無為。

以上是根據唯識宗的理趣,以學習筆記的方式,對於“什麼是萬法”做的簡單的講解,這需要我們慢慢去思維。講萬法的目的是為了分析(講解)萬法的空性,講萬法空性的目的是為了掌握證悟空性的方法,掌握證悟空性的方法是為了去實修證悟人空和法空,而這一切都是為了真正達到實修提高、了脫成佛的目的……懇請善思念之!(待續)

更多請搜“仁清法師”

釋仁清 拙筆 20、2、28



分享到:


相關文章: